招标编号: | 130625130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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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13.07.25 |
截止日期: | 2013.08.01 |
招标业主: | 徐水县漕河镇漕河中心小学 |
招标代理: | 河北兴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保定市 |
关键词: | 小学 |
招标项目名称:
徐水县漕河镇漕河中心小学食堂工程(二次公告)招标项目编号:
130625130018徐水县漕河镇漕河中心小学 徐水县漕河镇漕河中心小学食堂工程施工招标 资格后审公告(代招标公告)(二次公告) (项目编号:130625130018) 1.招标条件 徐水县漕河镇漕河中心小学食堂工程已由徐水县发展改革局核准并批准建设,批准文号徐水发改[2013]8号。项目必要招标条件已具备,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后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人:徐水县漕河镇漕河中心小学。 工程名称:徐水县漕河镇漕河中心小学食堂。 工程建设地址:*** 建筑面积:一层,530平方米。 结构类型:钢架结构 工程总投资:约70万元。 资金来源:上级财政拨款 要求质量标准: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计划施工开工日期:2013年 09月 01日 计划施工竣工日期:2013年 10月 31日 日历工期:60 天(日历日)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涉及的全部工程内容。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后审要求申请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及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叁级及以上资质等级,企业具备2个及以上同类工程业绩,担任本工程的建造师具备1个及以上同类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同类工程业绩详见本工程资格后审文件)保定市以外注册的投标人须具备相应的〈进冀、进市〉准入手续。 3.2 本次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后审申请。 4.资格后审方法 本次资格后审采用合格制。 5 .资格后审文件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请申请人于2013年07月26日至2013年08月0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徐水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西侧招投标报名处持法定代表人委托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资质及建造师资质证书、职称证书的原始文件及加盖红章的复印件购买资格后审文件及招标文件。 5.2 资格后审文件及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6.资格后审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后审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08月16日09时30分(不含09时30分),地点为徐水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后审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徐水县漕河镇漕河中心小学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兴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徐水县漕河镇漕河村 地址:*** 邮编:072550 邮编:071000 联系人:孙彦波 史程奇 联系人*** 电话:0312-8668585 电话:*** 日期:2013年07月25日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河北兴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业主单位名称:
徐水县漕河镇漕河中心小学联系人***
孙越地址:
保定市七一中路84号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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