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YTZB(J)2013-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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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13.07.06 |
截止日期: | 2013.07.12 |
招标业主: | 伊通满族自治县莫里青乡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 | 伊通满族自治县建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地 区: | 吉林省 |
内 容: | 招标内容:水泥板排水沟4600米; |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YTZB(J)2013-023
一.招标条件
伊通满族自治县莫里青乡刘家村修屯排水沟项目(西刘屯排水渠道建设),已由伊通满族自治发展和改革局(伊发改字[2013]8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伊通满族自治县莫里青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和自筹,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内容:水泥板排水沟4600米;
2.2 工程建设地点:莫里青乡刘家村西刘屯;
2.3 计划工期2013年8月4日开工——2013年8月30日竣工;
2.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及相关的工程施工验收规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资质(含叁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资质(含叁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资格、等级应与企业资质等级相等或以上资质;
3.3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外省施工企业按照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办理相关入境备案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详见吉建管[2011]32号文件)
3.6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3年 7月 6日至 2013年 7月 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 8时至 11时30分,下午 1时至 5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伊通满族自治县建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等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3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3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伊通满族自治县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贰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伊通满族自治县莫里青乡人民政府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15844477990 传真:***
招标代理机构:伊通满族自治县建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0434-4265840 传真:***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伊通满族自治县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