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海阳政采 [环宇 ]2013-00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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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13.06.07 |
截止日期: | 2013.06.18 |
地 区: | 山东省 |
项目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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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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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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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阳市人民检察院技术用房配套信息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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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招标
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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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必须在中国境内注册,持有合法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 2)须同时具有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三级及以上资质、工业和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
( 3)代理商须提供主要设备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产品授权书(包括六类网线、光纤、六类模块、交换机、网关、摄像机、网络硬盘录像机、监视器、解码器、审讯主机、审讯摄像机、功放、调音台、投影机、音频处理器、中控、音箱、UPS的授权); ( 4)外地投标单位必须在烟台地区设有固定的售后服务机构。
( 5)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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