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0714- EMTC- 48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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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13.06.06 |
截止日期: | 2013.06.13 |
地 区: | 北京市 |
关键词: | 银行 |
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受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拟就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电子银行现金管理系统建设项目以公开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谈判人提交谈判应答文件。
有意向的谈判人可按以下要求购买谈判文件,并按要求递交应答文件,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
采购编号: 0714- EMTC- 4855
谈判项目名称 :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电子银行现金管理系统建设项目
电子银行现金管理系统建设
(详见 竞争性谈判文件第四部分 项目需求书)
1、谈判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 /服务的公司。
2、谈判人须通过软件成熟度 CMM(或 CMMI)四级 (含 )以上认证。
3、谈判人具有国内至少一家全国性银行现金管理系统建设项目实施经验,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谈判人必须从采购代理机构获得谈判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谈判。
5、谈判人的财务状况及运行良好。
6、只有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谈判人才能参加谈判。
7、谈判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次谈判。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谈判人。
10、谈判人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11、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谈判人不能参加本次竞争性谈判。
谈判文件售价: 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谈判文件于 2013年 6月 6日—2013年 6月 13日 9:00-11:30,1:30-16: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下述地址购买:
地址:***
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 21层标书发售处
1、 时间: 2013年 6月 14日当日上午 8:30-9: 00时(北京时间)
2、 地点: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 17号国海广场 A座新中电大厦)
3、 谈判应答文件必须由谈判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经法定代表人委托的授权代表)当面送达并递交。
4、 逾期递交的谈判应答文件恕不接受。
谈判时间 :递交谈判应答文件当日(具体时间待定)
谈判地点: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北京市复兴路 17号国海广场A座新中电大厦)
采购代理机构: |
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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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100038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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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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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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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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