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服务内容:
( 1)依据《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06)、《广东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J/T15-83-2011)、《广东省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法》(试行)(粤建科函〔2011〕527号)、《民用建筑绿色设计规范》(JGJ/T229-2010)、《广州市绿色建筑设计指南》及其相关细则、执行细则要求,住宅以国家一星级绿色建筑、公建以国家二星级绿色建筑为目标,结合本项目的具体情况及绿色建筑发展趋势、遵循因地制宜的原则,进行绿色建筑相关技术调研、评价及可行技术分析,提出绿色建筑导则,建立绿色建筑设计体系和技术建议,编制绿色设计策划书。研究工作需统筹考虑建筑全寿命周期内的技术与经济特性,节地、节能、节水、节材、室内环境质量及保护环境等各方面因素,选取适宜技术作为项目整体的发展规划与指导,为建设工作明确发展方向和工作重点,便于项目建设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
( 2)提供包括规划、设计在内的,以达到国家绿色建筑示范项目为最终目标的技术咨询服务,具体内容包括:
①根据《绿色设计策划书》及相关规范对主体设计单位的各专业图纸进行绿色建筑设计的内容进行审查把关,并提出建设性指导意见。
②对重要专题进行研究:
A、绿色建筑室外环境专题研究:结合自然环境和景观设计,对新造、东新高速以东(一、二期)保障性住房项目的风环境、热环境和光环境、日照进行绿色建筑专题研究。此外对多种可再生能源利用的可行性进行分析,提出切实可行的能源方案。
B、单体建筑绿色建筑专题研究:对研究范围内的各个单体建筑进行绿色建筑专题研究。对围护结构、空调系统、中水雨水方案、楼宇自控系统以及新能源的应用等方面进行优化设计,将其建设成为高效、健康、适用、绿色低碳的保障性住房。紧密结合当地自然条件,配合建筑、结构及设备等专业设计的实际情况,对本项目设计方案进行模拟、分析和论证。
C、项目实施过程中,乙方对主要、重大技术问题进行系统的模拟分析,并提供必要的分析数据,综合考虑技术可靠性和先进性,完成主要的技术方案及经济分析。
D、按甲方要求进行中间汇报或者讨论,在进行中间汇报时需要提供汇报提纲,必要时还需提供初步成果简本若干套。参与专家论证或设计协调会,与相关部门进行讨论、协商,优化方案。
E、根据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识申报要求进行报告撰写。
( 3)代表甲方向评审机构注册参评绿色建筑项目,提交绿色建筑评价标识认证体系申请及所需的相关材料,及时查询认证的进展情况报甲方知晓,并承担此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费用。
( 4)取得认证证书或证明文件后,负责进行绿色建筑示范项目的申报,并最终取得绿色建筑示范项目证书或证明文件且承担此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费用。
2、项目内容及用途:负责新造、东新高速以东(一、二期)保障性住房项目绿色建筑设计评价认证标识和绿色建筑示范项目证书申报的全过程服务,并提供绿色建筑节能设计咨询服务。
供应商资格: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 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机构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3)投标人在广东省内有正式登记的技术服务分支机构,并在该机构中具有5名以上技术人员的专业服务队伍(提供近6个月社保证明)。
( 4)具备下列资质中至少一项:
①建筑行业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工程设计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②科研类单位应拥有通过国家实验室认可( CNAS)或计量认证(CMA)的实验室及测评能力。
( 5)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
( 6)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需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且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本项目的资格要求;
( 7)本项目拒绝国外咨询单位投标。
( 8)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报名时需出具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和公平竞争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