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CG201305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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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13.05.14 |
截止日期: | 2013.05.24 |
招标业主: | 山东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
地 区: | 山东省 |
内 容: | 包1为:车道设备备品备件,为1085台套;包2为监控设备备品备件,为538台套;包3为收费设备备品备件,为64台套;包4为附属设备备品备件,为1864个(或套)。 |
标段名称
(标段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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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要技术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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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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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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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技术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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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的车道设备主要用作已开通路段设备的备品备件,除保证自身的功能要求外,必须与原系统软硬件保持完全兼容。本招标文件中未提及的,但完成备品备件更换所必须的各种缆线及辅材均视为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由供货商免费提供。未列明技术规格的货物,所投货物性能指标应不低于原配设备。投标商可根据所投设备的性能、参数以及对现场的考察结果,在满足使用效果并与系统保持兼容的前提下,自行选择合适的设备投标。所投货物在安装后不能正常使用的,或功能达不到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或与现有系统不能兼容的,中标供应商应负责免费更换。为保证兼容性,投标商可到现场进行考察,了解原系统情况,由此所产生的费用由投标商承担。投标商应在投标书中提供主要所投产品的彩页或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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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为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相关产品的生产制造或供货,是货物的生产商或代理商(代理商必须具有生产商的合法授权);2、生产商应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书或具备等同的质量资格认证书;3、企业注册资金在500万元及以上,并具有近三年高速公路信息机电系统维护维修的经验、签订相关的代维合同或相关设备的购销合同,并有业绩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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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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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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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控设备
(2) |
本次招标的监控设备主要用作已开通路段设备的备品备件,除保证自身的功能要求外,必须与原系统软硬件保持完全兼容。本招标文件中未提及的,但完成备品备件更换所必须的各种缆线及辅材均视为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由供货商免费提供。未列明技术规格的货物,所投货物性能指标应不低于原配设备。所投货物在安装后不能正常使用的,或功能达不到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或与现有系统不能兼容的,中标供应商应负责免费更换以保持与原系统的兼容。为保证兼容性,投标商可到现场进行考察,了解现场系统情况,由此所产生的费用由投标商承担。监视系统保证与高速公路现有系统完全兼容,各收费车道、收费亭、收费广场、票据室和收费站监控室的视频图像能清晰的在收费站、分中心显示;分中心能对所辖收费站的任意一路图像进行调看。投标人须在投标书中提供所投标产品的彩页或者照片。摄像机须采用知名品牌的成熟产品。投标商根据所投摄像机的性能及现场考察结果,在与系统保持兼容并满足使用效果的前提下,自行选择合适的设备投标。对于车道摄像机,若实际使用效果难以满足看清车牌的要求,投标商应免费更换更大倍率镜头,直至满足使用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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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为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相关产品的生产制造或供货,是货物的生产商或代理商(代理商必须具有生产商的合法授权);2、生产商应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书或具备等同的质量资格认证书;3、企业注册资金在500万元及以上,并具有近三年高速公路信息机电系统维护维修的经验、签订相关的代维合同或相关设备的购销合同,并有业绩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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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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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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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设备
(3) |
本次招标的收费主要用作已开通路段设备的备品备件,除保证自身的功能要求外,必须与原系统软硬件保持完全兼容。本招标文件中未提及的,但完成备品备件更换所必须的各种缆线及辅材均视为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由供货商免费提供。未列明技术规格的货物,所投货物性能指标应不低于原配设备。投标商可根据所投设备的性能、参数及对现场考察结果,在与系统保持兼容并满足使用效果的前提下,自行选择合适的设备投标。所投货物在安装后不能正常使用的,或功能达不到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或与现有系统不能兼容的,中标供应商应负责免费更换。为保证兼容性,投标商可到现场进行考察,了解原系统情况,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投标商承担。各类设备除满足基本参数要求外外,其外形尺寸、机械特性、电气特性还必须与原设备兼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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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为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相关产品的生产制造或供货,是货物的生产商或代理商(代理商必须具有生产商的合法授权);2、生产商应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书或具备等同的质量资格认证书;3、企业注册资金在500万元及以上,并具有近三年高速公路信息机电系统维护维修的经验、签订相关的代维合同或相关设备的购销合同,并有业绩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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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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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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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属设备
(4) |
本次招标的附属设备主要用作已开通路段设备的备品备件,除保证自身的功能要求外,必须与原系统软硬件保持完全兼容。本招标文件中未提及的,但完成备品备件更换所必须的各种缆线及辅材均视为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由供货商免费提供。未列明技术规格的货物,所投货物性能指标应不低于原配设备。投标商可根据所投设备的性能、参数及对现场考察结果,在与系统保持兼容并满足使用效果的前提下,自行选择合适的设备投标。所投货物在安装后不能正常使用的,或功能达不到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或与现有系统不能兼容的,中标供应商应负责免费更换。为保证兼容性,投标商可到现场进行考察,了解原系统情况,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投标商承担。各类设备除满足基本参数要求外外,其外形尺寸、机械特性、电气特性还必须与原设备兼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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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为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相关产品的生产制造或供货,是货物的生产商或代理商(代理商必须具有生产商的合法授权);2、生产商应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书或具备等同的质量资格认证书;3、企业注册资金在500万元及以上,并具有近三年高速公路信息机电系统维护维修的经验、签订相关的代维合同或相关设备的购销合同,并有业绩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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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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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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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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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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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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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文化东路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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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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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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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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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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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1-8926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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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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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1-8926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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