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闽泓业[2013]招00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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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13.03.31 |
截止日期: | 2013.04.08 |
招标业主: | 福建省泓业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 | 闽清县昌溪水库管理处 |
地 区: | 福建省 |
内 容: | 工程建设规模:工程总投资约 100万元; |
关键词: | 水库 |
招标编号: 闽泓业[2013]招008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闽清县昌溪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一期) 已由福州市水利局以榕水利管[2012]850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 闽清县昌溪水库管理处 ,招标代理机构为 福建省泓业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闽清县昌溪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一期) ;
2.2建设地点: 闽清县金沙镇宝峰村 ;
2.3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
2.4工程建设规模:工程总投资约 100万元;
2.5招标范围和内容及标段划分:大坝防渗加固(大坝粘土充填灌浆、局部坝坡砌体整修、坝顶改造)、输水建筑物加固等,具体范围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
2.6工期要求: 100日历天;
2.7工程质量要求: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在本省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必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3 投标人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4 投标人须具有福建省水利水电建设管理总站核发的《福建省水利工程信用登记备案书》;
3.5 投标人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应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
3.6 投标人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备二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质(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且无在建工程和须在福建省水利水电建设管理总站经过信用登记备案;
3.7 项目管理班子(要求配备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
3.8 非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因重大质量事故问题或不良行为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记入信用档案且通报禁止投标的;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11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 2013 年4月 1日至 2013年 4月 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时 30分至 11时 30分,下午 14时 30分至 16时 30分(北京时间,下同),以无记名方式到闽清县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闽清县解放大街106号闽清县住建局5楼)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含:图纸、工程量清单、控制价)每份售价 30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电汇或银行转账;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贰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3年 4月 18日上午 9::30时,地点为闽清县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闽清县解放大街106号闽清县住建局5楼);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代表应当持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和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据凭证(以上均要求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注: 各投标人可选择对闽清县昌溪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一期)(招标编号:闽泓业[2013]招007号)与闽清县昌溪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一期)(招标编号:闽泓业[2013]招008号)施工招标的一个或两个项目进行投标,允许成为两个项目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但两个项目的项目经理需为不同人员。评标顺序为先闽清县昌溪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一期)后闽清县昌溪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一期)。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闽清县昌溪水库管理处
联 系 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泓业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电话:0591-87729788 传真:***
联系人***
开户银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闽清县支行;
帐户名称: 闽清县建筑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帐 号: 100473331890010001 。
注: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项目名称可简写为:昌溪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一期)
交易中心名称: 闽清县建筑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