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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新村BT建设项目二标段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13.03.29 标签: 江苏省招标 
招标编号:ntkfq20130304202
加入日期:2013.03.29
截止日期:2013.04.08
招标代理:南通通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区:江苏省
内 容: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 430000平方米 。
 
招标公告正文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一、朝阳新村 BT建设项目已经南通市开发区管委会批准建设。现对该项目采用 BT方式(建设—移交)招标,择优选择投资建设人。
二、南通通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通盛大道西、源兴路北
(2)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 430000平方米 。
(3)标段划分:
Ⅰ标段; 4幢 18层, 12幢 5层, 1幢二层商业,投资估算人民币 2.5亿元;
Ⅱ标段; 4幢 18层, 12幢 5层, 2幢二层商业,投资估算人民币 2.5亿元;
Ⅲ标段; 3幢 25层, 4幢 18层 ,2幢 5层, 1幢二层商业,投资估算人民币 2.7亿元;
Ⅳ标段; 2幢 25层, 5幢 18层 ,1幢 5层, 1幢二层商业, 3层幼儿园一座,投资估算人民币 2.7亿元;
 (4)工期控制目标 :计划开工时间: 2013年 5月,计划竣工时间: 2014年 8月,施工总工期: 18层 480日历天, 25层 540日历天。
(5)工程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四、投资方式: BT(建设—移交)
1、建设管理主体:南通能达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回购主体:南通能达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3、回购基数:最终按政府审计部门审定的工程造价(不含设计、监理等相关建设前期费用)作为投资人的回购基数。
4、回购期限:
第一次回购: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交付后 30日内,付合同价的 40%工程款;
第二次回购:竣工验收合格交付后满一年( 12个月)付至审计结算价的 70%+按投标约定利率计算出的利息费用(利息基数为结算价的 70%-合同价的 40%);
第三次回购:竣工验收合格交付后满二年( 24个月)付至审计结算价的 98%+按投标约定利率计算出的利息费用(利息基数为结算价的 28%)。
结算价的2%作为质量保修金,待保修期满后无息返还。
五、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 2)拟派项目负责人***
六、以下条件属于资格预审的必要合格条件:
(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 4)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 5)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拟派项目负责人及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
(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 7)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及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
( 8)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
( 8)拟派项目负责人***
( 9)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
( 10)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资格预审须提供的资料:
(一)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书三份;
(二)本招标公告《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须知》附表 1《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标准》规定的材料;
(三)资格预审文件由投标申请人通过南通开发区招标投标及政府采购网www.ntkfqztb.cn下载。
八、投标申请人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材料的要求
(一)报名时间: 2013年 3月 30日至 2013年 4月 8日 24时止 ,网上报名 24小时开通。
(二)递交资格预审材料的时间及要求:
1、递交资格预审材料的时间: 2013年 4月 9日 9时至 11时
2、递交资格预审材料的要求:
( 1)投标申请人必须在本招标公告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进行投标报名;并且,在递交资格预审材料时,由授权委托的代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并提供参加本工程投标报名的《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书》(必须为网上报名打印件,且加盖投标申请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鉴)。否则,其资格预审材料将被拒绝接收或导致资格预审不通过。
( 2)投标申请人须按本招标公告《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须知》的规定,在规定的递交资格预审材料的时间内将本招标公告第六条规定的资格预审材料送达至指定地点。若在规定的递交资格预审材料的时间内未签到,则作该投标申请人自动放弃资格预审处理。资格预审文件一式二份。
3、递交资格预审材料的地点: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南通经济开发区中央路 51号,投资服务中心 603室)。
九、本工程诚信保证金为贰仟万元人民币,投标人必须在资格预审通过后开标前三天由企业基本帐户汇入以下帐户,帐户全称:南通能达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开发区支行,账户: 510558203122。诚信保证金递交后请将保证金电汇凭证(或进账单的第三联)原件及复印件送至南通能达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开具收据。诚信保证金贰仟万元的返还(无息):甲方将根据乙方在中标进场后施工实施过程中的真实性考核情况、项目组人员履约考核情况、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等履约情况进行考核。桩机及桩基材料进场返还 500万元;桩基完成,返还至桩基全部工程量的价款;人防地下室底板浇筑完成,除留 100万元保证金外,返还剩余诚信保证金。
十、评标办法:含施工组织设计的按建设资金回报年利率单因素评标办法
(一)开标顺序:按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四标段的顺序依次评标。每位投标人只能中一个标段。
(二)首先评审技术标函。满足要求的技术标函为合格标函,技术标评审通过率在 60%以上(含 60%)的,则该技术标为评审通过。
二、各投标人的技术标评审通过后,方可参加商务标的评审。
三、凡参与投标的单位,视同认可招标人规定的下浮率(经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审计局审定的预算价)多层下浮 3%,商业、幼儿园、高层建筑下浮 4%,桩基及地下人防、独立地下车库下浮 5%,雨污水管道、道路、围墙等配套(不含景观绿化及专业配套)下浮 5%。
四、凡参与投标的单位,所报建设资金回报年利率,在 0~开标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 *1.20范围内的为有效投标文件;否则,为无效投标文件。
五、按建设资金回报年利率报价最低者的投标人为中标单位;如报价相同者,现场抽签确定中标单位。
   六、 未递交诚信保证金者,不得参加投标。
 
 
招标人地址:***
联系人:姚健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
联系人:章晓晖    传真: 85798600         电话:***
要求本公告的发布时间为2013年 3月30日至 2013年 4月 3日。
                                        
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2013年 3月 29日
朝阳新村BT建设项目施工招标
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须知
项 目 名 称:朝阳新村 BT建设项目
招   标 人:南通能达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南通通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 2013年 3月 29日
 
一、       总 则
1.鉴于南通能达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作为拟建朝阳新村 BT建设项目的招标人,已按照政府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完成了工程施工招标前的所有批准、登记、备案等手续,已具备工程施工招标的条件。
2.招标人将对本工程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预审。每个投标申请人可对本次招标的工程项目中的四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3.关于本工程项目的基本情况以及招标人提供的设施和服务等将在附件2中说明。
4.本工程不得分包和转包。
二、       资格预审申请
5.资格预审将面向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能力的投资建设人。
6.投标申请人应当向招标人提供充分和有效的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第5条规定的资质条件及附表1的合格条件和能力来有效的履行。所有证明材料须如实填写、提供。
7.投标申请人须回答资格预审申请书及附表中提出的全部问题,任何缺项将可能导致其申请被拒绝。
8.投标申请人须提交与资格预审有关的资料,并及时提供对所提交资料的澄清或补充材料,否则将可能导致其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9.按资格预审要求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均应使用中文。
10.申请书应由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没有签字的申请书将可能被拒绝。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资格预审申请书中应附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
三、       资格预审评审标准
11.招标人将依据投标申请人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和附表,以及本须知附件1约定的必要合格条件标准等,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进行预审。
12.招标人将依据投标申请人的合同工程营业额(收入、净资产)和在建工程的未完部分合同金额,对投标申请人作出财务能力评价,以保证投标申请人有足够的财务能力完成该投标项目的投资建设任务。
13.招标人将确定每个投标申请人参与本招标工程项目投标的合格性,只有在各方面均达到本须知中要求申请人须满足的全部必要合格条件标准(附件1),并经招标人考察通过后,才能通过资格预审。
四、       联合体
14.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施工企业组成的联合体,本工程招标不予接受,其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将被拒绝。
五、       利益冲突
15、近三年内直至目前,投标申请人应:
15.1未曾与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有任何的隶属关系;
15.2未曾参与过本项目的技术规范、资格预审或招标文件的编制工作;
15.3与将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任何隶属关系。
六、       申请书的提交
16.投标申请人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及有关资料须于2013年 4月 9日 9:00-11: 00送达至 开发区中央路 51号 603室。联系人:章晓晖,电话:***
17.投标申请人应提交资格预审申请书及有关资料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18.资格预审申请书的编制:
18.1资格预审申请书需用不褪色笔书写或打印,手写的需字迹工整、清晰,复印件需清晰;
18.2资格预审申请书请统一使用 A4纸装订成册 (一式二份 ),其格式通过南通开发区招标投标及政府采购网www.ntkfqztb.cn下载,否则将不予接收;
19.投标申请人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书的同时,应交验下列证书、资料文件的原件,以供招标人审查:
19.1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标准(附件 1)中所需提交的所有资料。
20.资格预审申请书不予退还(证书原件除外)。招标人对投标申请人所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书给予保密。
七、       资格预审申请书材料的更新
21.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投标申请人须对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主要内容进行更新,以证明其仍满足资格预审评审标准,如果已经不能达到资格标准,其投标将被拒绝。
八、       通知与确认
22.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本规定不适用于多个投标申请人共同选定同一专业分包人的情况。
23.招标人保留下列权利:
23.1修改招标工程项目的规模及总金额;前述情况发生时,投标申请人只能达到修改后的资格预审条件要求且资格预审合格,才能参与该工程的投标。
23.2接受符合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申请;
23.3拒绝不符合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申请。
24.在资格预审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30 天内,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申请人其资格预审结果,并向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
25.潜在投标人确定的方法: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等于或大于3人,那么招标人将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少于3人,那么招标人将依法重新招标。
26.投标申请人在接到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后即获得参加本招标工程项目投标的资格。投标申请人应在收到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后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九、       本须知附件
27.附件1:《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标准》。由招标人确定具体的标准,随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须知同时发布,以便每个投标申请人都能了解资格预审的必要合格条件标准。
28.附件2:《招标工程项目概况》。由招标人进行逐项描述,随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须知同时发布。
29.附件3:《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附件 1             
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标准

序号
项目内容
合格条件
投标申请人需提交的资料
备 注
1
 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确认书
网上报名打印件且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鉴。
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确认书三份。
均需提供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查验;并且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如未按要求提供,资格预审不通过。
2
报名经办人(由授权委托的代理人)
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②投标申请人与报名经办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
③投标申请人所在地社保机构出具的由企业为报名经办人缴纳社会保险交纳证明。
①     授权委托书;
②     身份证;
③劳动合同书;
④社会保险交纳证明。
3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法人营业执照,并通过相应年度年检,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4
企业资质类别等级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5
拟派项目负责人***
***
建造师注册证书
6
拟派项目负责人***
拟派项目负责人***
施工项目负责人***
***
拟派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
8
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
***
技术职称证书
9
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副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
***
与投标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
10
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
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
***
11
银行授信额度
 
银行授信额度证明、现金解款单
12
其他材料
按资格预审申请书要求提供
 

 
 
附件 2
招标工程项目概况
一、          项目概况
1、项目位置:南通市开发区
2、地质与地貌:长江冲积平原
3、气候与水文:亚热带海洋性气侯
4、交通、电力供应与其他服务:已具备
 
 
 
附件 3
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南通能达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我方参加你方的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朝阳新村工程 BT建设项目施工(以下简称“本项目”)投标的申请,拟派项目负责人为           。现我方向你方慎重承诺:拟派项目负责人           自投标之日起至工程结束无在建工程,如果我方经本工程评标委员会评定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在公示期间被他人举报并经招标投标监管机构核实,确认拟派项目负责人***
 
投标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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