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GYX200803015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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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13.03.14 |
截止日期: | 2013.03.19 |
招标业主: | 赣榆县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 |
招标代理: | 连云港德晖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江苏省 |
关键词: | 安装工程 综合楼 |
工程编号 | GYX200803015 | ||||||||||||
工程名称 | 经济适用房二期14#、15#、18#、19#楼 | ||||||||||||
招标人名称 | 赣榆县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 | ||||||||||||
代理机构名称 | 连云港德晖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赣榆县发改委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落实 | ||||||||||||
工程地点 | 赣榆县老城区 | ||||||||||||
工程规模 | 一般 | ||||||||||||
标段具体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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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1 | ||||||||||||
报名地点 | 赣榆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1507室(来前电话联系德晖咨询公司) | ||||||||||||
公告发布日期 | 2013年3月15日 | ||||||||||||
计划开工时间 | 2013年4月10日 | 计划竣工时间 | 2013年8月7日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13年3月15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13年3月19日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 叁级 | ||||||||||||
企业业绩、信誉 | |||||||||||||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 |||||||||||||
其他条件 | |||||||||||||
公告信息 |
资格后审合格条件:
1、本工程执行“连建监(2005)397号文”及“市建设局55号会议纪要”。
2、资格审查执行苏建招(2006)372号文。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中的必选条件(即招标人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必选的,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合格至少应当满足的条件):
2.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2.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2.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2.7、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2.8、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它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2.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1)、本工程执行连建管〔2011〕110号(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核验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2)、本工程执行连建管〔2011〕72号关于转发《关于印发<江苏省省外建筑施工企业核验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3)投标人须办理赣榆县建筑市场廉政准入通知书。赣榆县廉政准入通知书说明:廉政准入通知书到赣榆县建设局建筑管理股办理,电话:***
4)、投标人中标后,必须执行连建综〔2006〕542号文,规范劳动用工,实行《劳动计酬手册制度》;
5)、本工程执行苏清办【2007】13号文、苏清办【2008】13号文、连建招(2009)277号文、连建综【2009】483号文、连清办【2010】4号文、苏清办【2010】13号、连清办〔2011〕9号文、苏清办【2011】13号文等。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报名时将不予受理。
6)按照 “连建管[2006]636号文”:投标人不得使用被限制聘任或委托的项目经理进行投标。一个项目经理及其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原则上只能承担一个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确需承担下一个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的,必须在上一工程项目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已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经原发包人、监理单位同意后报县建设局建筑业处备案后方可承担。
7)按照“连建管〔2011〕101号”文组建项目经理部,并在投标书中附相关人员证书。
8)、依据建市【2007】72号文规定,因本工程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00万元以下,不接受特级资质的企业投标报名。
9)、按照“连建监【2005】397”号文和“市建设局55号会议纪要”有关规定,投标单位和拟派注册建造师应提供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地市级(含)以上检查机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分别出具的近二年来有无行贿记录、市场不良行为方面的证明;拟派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不仅要提供上述二项证明,还要提供“无在建工程证明”
9).1关于建设局方面证明:
A、若投标企业属本市资质管理的,其证明由招标人负责查询;
B、若投标企业非本市资质管理的,其证明由投标人负责查询;
9).2关于检察院方面证明:
A、若投标企业属本省资质管理的,其证明由招标人负责查询;
B、若投标企业非本省资质管理的,其证明由投标人负责查询;
外市投标单位的证明材料原件放入投标文件正本内、副本内放复印件。
3、本工程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综合计分法。
4、若中标价比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低5%以上,中标人除应当按照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外,中标人还应当在合同签订前按照中标价与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之差向招标人另行提交中标差额保证金。
5、各投标单位经办人必须凭企业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小型项目管理师或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质(包括临时执业资格证书)、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注册建造师身份证(附法定代表人及项目建造师的联系电话***
6、贯穿工程整个招投标活动始终,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终止该投标人的招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7、除赣榆县以外的施工企业必须执行赣建发【2009】31号文。县纪委举报电话:86223020;县投诉中心举报电话:86223030;县招标办举报电话:***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评分细则如下:
● 投标报价(78分)
①投标报价等于基准价的得满分78分;
②投标报价每高于基准价1%的扣减0.5分,每低于基准价1%的,扣减0.3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
③基准价的确定:
设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A,若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人为7家或7家以上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投标报价和一个最低投标报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则:基准价C=A×K,
K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为95%、96%、97%
C值一经确定,在后续的评审中出现的任何情形都将不改变C值的结果。
(评标过程中,数据和评分的计算过程以及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的第三位四舍五入)
● 施工组织设计(20分)
(一)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段划分3分;
(二)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2分;
(三)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2分;
(四)各分部分项工程的完整施工方案及质量保证措施3分;
(五)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2分;
(六)项目管理班子的人员配备、素质及管理经验2分;
(七)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1分;
(八)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2分;
(九)冬雨季施工、已有设施、管线如何加固、保护等特殊情况下的施工措施1分;
(十)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2分;
说明:
(一)各投标文件该部分的最终得分,取所有评审技术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分的平均值。
●投标报价合理性(-4分)
说明:(一)本项指标为扣分项目; (二)本项指标用于对投标报价中不平衡报价的评价。 (三)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中不平衡报价的数量和对投标总价的影响程度,进行评分:
0≤优<1 1≤良<2 2≤中<3 3≤差<4
● 信誉(-2~+2分)
说明:本项指标依据连建监[2005]397号文及市建设局55号会议纪要精神执行;
1、各投标单位在开标时应出具投标单位工商注册地地市级检察机关(须查询投标企业、法人代表人、项目经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分别出具的近两年来有无行贿行为记录、市场不良行为方面的证明。
2、开标时潜在投标人若存在“不当行为”,则扣除2分信誉分值;
3、开标时潜在投标人若提供不了其是否存在“不当行为”的证明,则信誉分得0分;
4、开标时潜在投标人若提供了其不存在“不当行为”的证明,则信誉分得2分;
5、备注:
5.1此证明必须是企业工商注册地地市级两个部门分别出具,两个证明均齐全,方可得分;
5.2关于建设局方面证明:
A、若投标企业属本市资质管理的,其证明由招标人负责查询;
B、若投标企业非本市资质管理的,其证明由投标人负责查询;
5.3关于检察院方面证明:
A、若投标企业属本省资质管理的,其证明由招标人负责查询;
B、若投标企业非本省资质管理的,其证明由投标人负责查询;
招标人保留对中标候选人投标全过程所提供所有信息的真实性的最终核实权,若经考证所提供信息不真实,则取消其中标权,并视情节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提醒:原有工程基础及一层已做好,现需拆除部分内容(投标人需现场踏勘),新建二层+车库层服务社区综合楼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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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2013年3月15日至 2013年3月19日,每天上午 8时 30分 至 12时 0分,下午 14时 30分 至 18时 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赣榆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1507室(来前电话联系德晖咨询公司)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2013年3月15日至 2013年3月19日,每天上午 8时 30分至 12时 0分,下午 14时 30分至 18时 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赣榆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1507室(来前电话联系德晖咨询公司) 获取 招标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