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HG201211140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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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13.02.21 |
截止日期: | 2013.02.27 |
招标业主: | 沐川县供排水公司 |
招标代理: | 成都市春华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
地 区: | 乐山市 |
内 容: | 勘察设计规模:规划改造输、配水网管 15.7公里的详细勘察、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 |
关键词: | 工程招标 改造工程 |
沐川县城市输配水管网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沐川县城市输配水管网改造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四川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川发改投资 [2012]1252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沐川县供排水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地方投资和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沐川县供排水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四川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 (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川发改投资 [2012]1252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HG20121114004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成都市春华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勘察设计地点:沐川县城市规划区范围内
2.2勘察设计规模:规划改造输、配水网管 15.7公里的详细勘察、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
2.3勘察设计范围:规划改造输、配水网管 15.7公里的详细勘察、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
2.4标段划分:勘察设计一个标段
2.5设计周期: 3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给水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岩土勘察丙级及以上资质 资质, 近三年以来完成不少于一个勘察设计类似业绩 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并满足下列条件联合体牵头单位须为设计单位。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在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 1(具体数量)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3年 2月 21日至 2013年 2月 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时至 12;00时,下午 14;00时至 17: 00时(北京时间,下同),成都市春华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乐山办事处 (乐山市嘉州大道 144号大沫宾馆旁 )司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购买招标文件:
(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 3)资质证书副本;
4.2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元,售后不退。
4.3 4.3招标人 不提供 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3年 3月 18日 10时 30分 ,地点为 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成都市人民中路 3段 33号) 。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人: 沐川县供排水公司
地 址:***
邮 编: 61400
联 系 人***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成都市春华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
邮 编: 61400
联 系 人***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