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3.02.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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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3.02.18 |
招标业主: | 江西省五河治理防洪工程项目部 |
招标代理: | 江西省安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南昌市 |
内 容: | 标段名称 建设地点 招标范围 江西省五河治理防洪工程宁都县城防永宁寺至梅江大桥(0+000~4+230)段项目施工监理标 宁都县城 堤岸整治等施工监理 江西省五河重点段防洪应急整治工程宜春市城市防洪(桩号袁左11+788-14+529、袁右12+198-13+057)施工监理标 宜春市城区 新建防洪墙和土堤等施工监理 |
江西省五河治理防洪工程宁都县城防永宁寺至梅江大桥、宜春市城市防洪段施工监理第二次招标公告 | ||||||||||||||||||||||||||||||||||||||||||||||||||||||||||||||||||||||||||||||||||||||||||||||||||||||||||||||||||||||||||||||||||||||||||||||||||||||||||||||||||||||||||||||||||||||||||||||
江西省五河治理防洪工程宁都县城防永宁寺至梅江大桥(0+000~4+230)段、江西省五河重点段防洪应急整治工程宜春市城市防洪(桩号袁左11+788-14+529、袁右12+198-13+057)段施工监理第二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见附表《招标项目情况表》,建设资金来自国家及地方配套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第一次监理招标至报名截止时间止投标人不足3家,根据规定,现对本项目施工监理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见附表《招标项目情况表》。 2.2 招标金额:见附表《招标项目情况表》。 2.3 计划工期:见附表《招标项目情况表》。 2.4 招标范围:见附表《招标项目情况表》。 2.5 标段划分:共2个标段, 2个施工监理标。 2.6 质量要求:合格及以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监理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企业资质;非江西省内的监理企业必须在江西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监理的能力(具体详见各标段施工监理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其投标报价将不进入B值计算,资格审查办法详见招标文件内容。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自行在江西省安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www.jxalzx.com)下载招标文件,并按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参与投标。 5.2 施工监理标招标文件售价800元/标段(售后不退)。招标文件资料费须从投标人基本帐户汇入招标代理机构帐户(开户行:招商银行南昌分行站前西路支行;户名:江西省安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帐号:791902454810206;到帐截止时间:2013年2月18日17:00时;申请人在银行办理转帐时应注明“五河_______(填入宁都或宜春)监理”字样),未按要求支付招标文件费的为无效投标。第一次招标公告已经缴纳施工监理标招标资料费的投标人不用再次缴纳招标资料费。 5.3 施工监理标投标保证金按招标文件要求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接收账户(详见各标段施工监理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未按要求缴纳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在开标现场按无效标处理。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2月26日9时30分,地点为江西省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到达开标地点或未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的,其投标文件在开标现场按无效标处理。 7. 有关说明 7.1监理标各投标人投标与中标原则:投标人可参与任意标段的投标,但一套拟投入人员(指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其他监理人员)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中招标控制价大的标段),已获得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的一套拟投入人员不再进入本批其他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排序。 7.2有关本次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招标代理机构网站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见附表《招标项目情况表》 地 址:南昌市中山西路68号(江西省水利厅3楼) 联 系 人:姚先生 电 话:0791-88825132 传 真:0791-88825168 邮 箱:whzlxmb@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省安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洪都南大道312号银龙酒店14楼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0791-88457385 网 址:www.jxalzx.com 江西省五河治理防洪工程宁都县城防永宁寺至梅江大桥(0+000~4+230)段、江西省五河重点段防洪应急整治工程宜春市城市防洪(桩号袁左11+788-14+529、袁右12+198-13+057)段建设项目招标情况表
附表一:《施工监理标段拟投入人员情况表》
注:该表格需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单独递交一份,请仔细填写相关信息。
江西省五河治理防洪工程宁都县城防永宁寺至梅江大桥(0+000~4+230)段、江西省五河重点段防洪应急整治工程宜春市城市防洪(桩号袁左11+788-14+529、袁右12+198-13+057)段施工及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见附表《招标项目情况表》,建设资金来自国家及地方配套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的施工及施工监理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见附表《招标项目情况表》。 2.2 招标金额:见附表《招标项目情况表》。 2.3 计划工期:见附表《招标项目情况表》。 2.4 招标范围:见附表《招标项目情况表》。 2.5 标段划分:共4个标段,划为2个施工标,2个施工监理标。 2.6 质量要求:合格及以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资格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近5年内有与招标工程相类似的工程业绩;非江西省水利系统施工企业必须持有有效的江西省水利厅办理的《信用档案》原件(原核发的副本无效),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各标段施工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3.2本次施工监理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企业资质;非江西省内的监理企业必须在江西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监理的能力(具体详见各标段施工监理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其投标报价将不进入B值计算,资格审查办法详见招标文件内容。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自行在江西省安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www.jxalzx.com)下载招标文件,并按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参与投标。 5.2 施工招标文件资料费400元/标段,售后不退。施工招标文件资料费请与投标保证金按招标文件要求一同汇入招标文件指定投标保证金接收帐户,未按要求缴纳招标文件资料费及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在开标现场按无效标处理。 5.3施工监理标招标文件售价800元/标段(售后不退)。招标文件资料费须从投标人基本帐户汇入招标代理机构帐户(开户行:招商银行南昌分行站前西路支行;户名:江西省安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帐号:791902454810206;到帐截止时间:2013年2月5日17:00时;申请人在银行办理转帐时应注明“五河_______(填入宁都或宜春)监理”字样),未按要求支付招标文件费的为无效投标。 5.3 施工监理标投标保证金按招标文件要求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接收账户(详见各标段施工监理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未按要求缴纳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在开标现场按无效标处理。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2月20日14时00分,地点为江西省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及拟投入项目建造师未到达开标地点或未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的,其投标文件在开标现场按无效标处理。 7. 有关说明 7.1施工标各投标人投标与中标原则:投标人可参与任意标段的投标,但一套拟投入人员(指建造师、技术负责人*** 7.2监理标各投标人投标与中标原则:投标人可参与任意标段的投标,但一套拟投入人员(指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其他监理人员)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中招标控制价大的标段),已获得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的一套拟投入人员不再进入本批其他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排序。 7.3有关本次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招标代理机构网站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4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及廉政建设的若干意见》(赣水建管字[2012]341号)关于外省施工企业二级注册建造师不得在我省执业规定,本次施工招标不接受外省施工企业二级建造师参与投标。 7.5 本次施工监理招标如有在规定截止时间前按要求缴纳招标资料费的潜在投标人不足三家的标段,招标人将及时发布相应标段的第二次招标公告,请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若参与了本次施工监理招标(即按要求缴纳了招标文件费)但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未提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导致招标人第二次招标的,招标人将不接受其参与第二次招标。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见附表《招标项目情况表》 地 址:南昌市中山西路68号(江西省水利厅3楼) 联 系 人:姚先生 电 话:0791-88825132 传 真:0791-88825168 邮 箱:whzlxmb@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省安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洪都南大道312号银龙酒店14楼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0791-88457385 网 址:www.jxalzx.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