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3.02.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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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3.02.08 |
招标业主: | 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郑州航空港区)综合审判庭 |
招标代理: | 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河南省 |
内 容: | 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具备下列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贰级以上资质(含贰级)和安全技术防范工程施工贰级及以上资质,注册资金300万以上(含300万)。 2、投标人需提供2010年以来同类项目成功应用案例,出具不低于3份合同或相应验收报告。 3、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国内外知名品牌,所选设备应是厂家合法渠道的全新原装正品,所有设备需满足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 4、投标人为经销商或集成商的,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招标项目中主要产品生产制造商针对本次招标项目的授权书;投标人仅为集成商的,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招标项目中主要产品经销商或代理商针对本次招标项目的授权书。 5、为了保证工程售后的及时性,外省投标企业须在郑州市内有分公司或办事处,报名时应提供办公地点的房产证明或租赁合同。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关键词: | 视频会议系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