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3.01.30 |
---|---|
截止日期: | 2013.01.31 |
招标业主: | 翁源县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 |
招标代理: | 北京中外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广州市 |
内 容: | 工程总投资约3900万元。 |
翁源县2013年第一批水利(农村中型机电排灌工程)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翁源县2013年第一批水利(农村中型机电排灌工程)工程已由列入农村中型及重点小型机电排灌工程规划项目表(2011-2020年),并由翁源县人民政府以翁府【2012】154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及地方财政自筹资金,项目业主为:翁源县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招标人为:翁源县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中外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翁源县2013年第一批水利(农村中型机电排灌工程)工程主要内容为中坝电排站、马山电排站,工程总投资约3900万元。
2.2 招标范围
包括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初步设计阶段工程地质勘察及可行性研究设计、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并通过、技术施工阶段设计、地质工作、竣工验收服务和整个工程施工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必须同时具备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
(一)设计资质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要求:
1、投标人具备水利行业乙级(含乙级)以上;
2、投标人企业营业执照已通过2011年度工商年审;
3、企业信誉、财务状况良好。
(二)施工资质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要求:
1、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
2、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营业执照已通过2011年度工商年审;
4、拟投入的施工负责人必须为二级(水利水电专业)注册建造师,广东省以外的企业的施工负责人***
5、具备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A、B、C证);
6、企业信誉、财务状况良好。
(三)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由不多于两个企业法人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应当分别具备承担招标工程相应项目的资质条件。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设计单位为牵头单位,由牵头人之法人代表或其授权委托人为联合体授权代表执行联合体有关的决议,以联合体名义处理与本项目相关的事务;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各方在报名后,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构成。其投标文件以及中标时签订的合同,对联合体各方都产生约束力;联合体各方签订的共同投标协议书应规定出联合体各方对本项目承担的共同和各自的义务,声明联合体各方提出的参加并承担本项目的份额和责任)。
(四)信誉:凡在广东省水利厅网或广东水利建设与管理信息网公布禁止参加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投标人在投标报名前已到广东省水利厅办理信用管理信息录入手续。
(五)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3年1月31日至2月4日上午 9:30时至 11:30 时,下午 14:30时至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一楼 窗口由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如委托人则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持如下资料复印件(原件备查、如联合体投标则分别提供)一式两份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复印件;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负责人***
4.2 招标文件售价3000元 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3年3月7 日 10时00分,地点为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本工程招标,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及召开投标预备会。
7. 联合体协议书格式
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参加 (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牵头人, 为联合体成员。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的主办和协调工作,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如中标,联合体内部将遵守以下规则:
a.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共同与业主签订合同书,并就中标项目向业主负责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b.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成员承担责任和接受业主的指令、指示和通知,并且在整个合同实施过程中全部事宜(包括工程价款支付)均由联合体牵头方负责;
c.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
5、投标工作和中标后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联合体成员各自承担的工作分摊。
6、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7、本协议书正本一式 四 份,送发包人一份,投标报名时提交一份,联合体成员各执一份;副本一式六份,联合体成员各执三份。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成员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