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ST(J)2013-0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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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13.01.10 |
截止日期: | 2013.01.17 |
招标业主: | 沈阳市苏家屯区环境卫生管理处 |
地 区: | 沈阳市 |
内 容: | 产品序号 产品名称 技术规范 数量 ST(J)2013-000201 可卸式垃圾车及车厢 13吨车厢可卸式垃圾车一、车辆主要参数 ★1、底盘:东风、解放 ★2、发动机生产企业:朝柴、大柴、锡柴、江苏四达 ★3、燃料种类:柴油 ★4、排放依据标准:符合国家环保国Ⅲ标准 ★5、功率(kW):≥70 ★6、转向形式:方向盘 ★7、轴数:2 ★8、轮胎规格:≥7.00 ★9、轮胎数:7 ★10、驾驶室准乘人数(人):3 11、最高车速(Km/h):≥80 ★12、配置高强度3吨级拉臂系统带伸缩功能 ★13、车体宽度:≤2000 ★14、线控操作。带智能锁防止误操作二、主要性能指标 1.改装后,车辆的续驶里程不低于原车指标 2.技术适应性 ★2.1可靠性 1)改装应不降低底盘及所选装机电设备原有的可靠性。 2)行驶可靠性:汽车底盘改装后,上装部分可靠性平均故障间隔里程不应小于3000km。 3)作业可靠性:改装部分平均故障间隔时间≥400h。 ★2.2 维修性 1)改装后的产品不影响原底盘的维修方便性。 2)各检查点、测试点、润滑点、添加点等重要维护点应布置在易见和易接近位置,便于使用和维修。 ★2.3 安全性 1)改装应不降低底盘和所选装机电设备原有的安全性。 2)整车运行安全性符合《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04)的要求,整车平顺性符合《客车平顺性评价指标及限值》(QC/T474-1999)的要求。 3)防火:非金属材料应具有阻燃自熄性,整车应配备灭火器。 2.4 人机工程 1)设计上,应符合人机工程设计准则及有关要求。 2)整车总体布置应符合人的因素设计准则和原则,满足人体量度要求。 ★2.5 车辆环保 1)污染物排放限值、烟度限值应分别符合《车用压燃式、汽车燃料点燃式发动机与汽车排放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GB17691-2005)和《车用压燃式发动机和压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气烟度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GB3847-2005)的规定。 2)原材料采用具有无污染(包括:气味,辐射)、绿色环保材料,符合相关标准。 3)车辆行驶噪声应符合《汽车加速行驶车外噪声限值及测量方法》(GB1495-2002)的规定。 3. 系统车辆通用技术要求 3.1 一般要求 1)车辆的外廓尺寸应符合《道路车辆外廊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2004)的规定(符合公路运输要求)。应按照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及技术文件制造。 2)车辆最大总质量和最大轴载质量均不得超过所用底盘设计的承载能力。 3)整车基本性能应与所用汽车底盘的性能协调一致。 4)车辆外部的照明和信号装置应符合《汽车及挂车外部照明和信号装置的安装规定》(GB4785-1998)的规定。 3.2 底盘应是国内轻卡行业知名企业主销产品;选用的汽车底盘必须是经检验合格的产品。 4.系统颜色与涂层外表的颜色和涂层应符合《汽车油漆涂层》(QC/T484-1999)的规定。涂层应均匀、无流痕、皱纹、漏涂、起泡、裂缝、划伤等缺陷。 5. 标志 1)车厢外表面按需方提供方案实施。 2)应设产品标志,包括工作原理、操作、安全、功能、警告等标志。 3)标志应简明、清晰、明显、易读、耐久。 4)产品标牌应符合《道路车辆产品标牌》(GB18411-2001)的规定,标牌内容应有产品名称、型号、发动机功率、外形尺寸、主要作业参数、最大总质量、出厂日期、出厂编号、制造厂名等。 ★6. 使用寿命在规定的环境和正常维护条件下,整车使用寿命不低于8年。符合国家环保标准2台 26立方米垃圾箱★1、容积:6立方米 ★箱体尺寸:均≤3530mm×1745mm×1350mm ★材质选用优质钢板 ★可配套车厢可卸式垃圾车进行作业 ★箱体分5门开启,作业方便、快捷 ★箱体带万向轮可自由摆放 ★箱体需带防渗漏设计,优良的密封设计,防止污水渗漏 ★箱体5门可分别锁紧28个 30 |
可卸式垃圾车及车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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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受 沈阳市苏家屯区环境卫生管理处(以下简称"采购单位")的委托,沈阳市苏家屯区政府采购中心就" 可卸式垃圾车及车厢"项目以国内谈判采购方式组织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 招标项目名称:可卸式垃圾车及车厢 2. 招标项目编号:ST(J)2013-0002/20130002 3. 招标采购内容: 序号 产品名称 技术参数 数量 1 3吨车厢可卸式垃圾车 一、车辆主要参数 ★1、底盘:东风、解放 ★2、发动机生产企业:朝柴、大柴、锡柴、江苏四达 ★3、燃料种类:柴油 ★4、排放依据标准:符合国家环保国Ⅲ标准 ★5、功率(kW):≥70 ★6、转向形式:方向盘 ★7、轴数:2 ★8、轮胎规格:≥7.00 ★9、轮胎数:7 ★10、驾驶室准乘人数(人):3 11、最高车速(Km/h):≥80 ★12、配置高强度3吨级拉臂系统带伸缩功能 ★13、车体宽度:≤2000 ★14、线控操作。带智能锁防止误操作 二、主要性能指标 1.改装后,车辆的续驶里程不低于原车指标 2.技术适应性 ★2.1可靠性 1)改装应不降低底盘及所选装机电设备原有的可靠性。 2)行驶可靠性:汽车底盘改装后,上装部分可靠性平均故障间隔里程不应小于3000km。 3)作业可靠性:改装部分平均故障间隔时间≥400h。 ★2.2 维修性 1)改装后的产品不影响原底盘的维修方便性。 2)各检查点、测试点、润滑点、添加点等重要维护点应布置在易见和易接近位置,便于使用和维修。 ★2.3 安全性 1)改装应不降低底盘和所选装机电设备原有的安全性。 2)整车运行安全性符合《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04)的要求,整车平顺性符合《客车平顺性评价指标及限值》(QC/T474-1999)的要求。 3)防火:非金属材料应具有阻燃自熄性,整车应配备灭火器。 2.4 人机工程 1)设计上,应符合人机工程设计准则及有关要求。 2)整车总体布置应符合人的因素设计准则和原则,满足人体量度要求。 ★2.5 车辆环保 1)污染物排放限值、烟度限值应分别符合《车用压燃式、汽车燃料点燃式发动机与汽车排放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GB17691-2005)和《车用压燃式发动机和压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气烟度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GB3847-2005)的规定。 2)原材料采用具有无污染(包括:气味,辐射)、绿色环保材料,符合相关标准。 3)车辆行驶噪声应符合《汽车加速行驶车外噪声限值及测量方法》(GB1495-2002)的规定。 3. 系统车辆通用技术要求 3.1 一般要求 1)车辆的外廓尺寸应符合《道路车辆外廊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2004)的规定(符合公路运输要求)。应按照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及技术文件制造。 2)车辆最大总质量和最大轴载质量均不得超过所用底盘设计的承载能力。 3)整车基本性能应与所用汽车底盘的性能协调一致。 4)车辆外部的照明和信号装置应符合《汽车及挂车外部照明和信号装置的安装规定》(GB4785-1998)的规定。 3.2 底盘 应是国内轻卡行业知名企业主销产品;选用的汽车底盘必须是经检验合格的产品。 4.系统颜色与涂层 外表的颜色和涂层应符合《汽车油漆涂层》(QC/T484-1999)的规定。涂层应均匀、无流痕、皱纹、漏涂、起泡、裂缝、划伤等缺陷。 5. 标志 1)车厢外表面按需方提供方案实施。 2)应设产品标志,包括工作原理、操作、安全、功能、警告等标志。 3)标志应简明、清晰、明显、易读、耐久。 4)产品标牌应符合《道路车辆产品标牌》(GB18411-2001)的规定,标牌内容应有产品名称、型号、发动机功率、外形尺寸、主要作业参数、最大总质量、出厂日期、出厂编号、制造厂名等。 ★6. 使用寿命 在规定的环境和正常维护条件下,整车使用寿命不低于8年。符合国家环保标准 2台 2 6立方米垃圾箱 ★1、容积:6立方米 ★箱体尺寸:均≤3530mm×1745mm×1350mm ★材质选用优质钢板 ★可配套车厢可卸式垃圾车进行作业 ★箱体分5门开启,作业方便、快捷 ★箱体带万向轮可自由摆放 ★箱体需带防渗漏设计,优良的密封设计,防止污水渗漏 ★箱体5门可分别锁紧 28个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此项目不需要办理入库登记) 四、领取招标文件及投标登记 即日起至2013年 1 月 17 日15:00时(节假日除外,每日8:30--11:00、13:30--16:00北京时间),到项目负责人*** 未按规定报名登记的竞标人投标无效。 五、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3年 1 月 18 日9 :30 (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沈阳市苏家屯区政府采购中心一楼开标室 ,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公开开标大会。 六、凡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事宜请按下述地址联系 集中采购机构:沈阳市苏家屯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110101 项目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沈阳市苏家屯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3 年 1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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