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崇义县思顺乡集中供水工程招标手续齐全,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崇义县思顺乡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见招标公告附表。
2.2 招标范围: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所涵盖的所有内容。
2.3 标段划分和各标段招标金额:共1个标段,具体见《招标公告附表》。
2.4 计划工期: 2013 年 1 月20日开工, 2013 年 3 月15日完工;
2.5 质量要求:合格及以上。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独立法人资格、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②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证书;③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④企业负责人必须执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并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证);⑤拟投入本项目负责人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或临时水利水电注册建造师岗位证书和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本省的临时水利水电注册建造师以江西省水利厅网站公布的最新名单为准,拟投入本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不得有在建工程;⑥技术负责人***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其投标报价将不进入B值计算,资格审查办法详见招标文件内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有意对本工程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13年1月5日(上午9:30~11:30、下午15:30~17:00)到崇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报名,招标文件资料购买费500元/标段,售后均不退。
5.2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招标文件费和投标保证金,否则其投标文件在开标现场按无效标处理。
6.投标文件(含评审材料原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含评审材料原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3 年1月16日9:30时,递交地点为崇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含评审材料原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其它事项
7.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出席开标大会并具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否则其投标人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7.2本次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崇义县公共资源交易(www.cyztbzx.com)网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3本次招标中的投标人应该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填写报价,不得有增项、漏项、修改工程量等一切调整工程量清单的行为,一旦发现,按废标处理或取消其中标资格。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崇义县思顺乡人民政府
地 址:***
联 系 人:朱诗庆
电 话:***
2012年12月26日
附表:
标段名称
|
建设地点
|
招标金额 (万元)
|
投标保证金金额(万元)
|
1标段
|
思顺乡
|
142.41
|
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