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2.12.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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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3.01.04 |
招标业主: | 惠州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地 区: | 广州市 |
内 容: | 项目建设规模:项目规模为1个5万吨级石化泊位(水工结构按靠泊8万吨级化学品船设计),1个1万吨级石化泊位,1个5千吨级石化泊位及相应的配套设施;码头泊位总长330m,码头设计年通过能力为198万吨/年。项目总投资概算约2.93亿元。 |
惠州港荃湾港区5万吨级石化码头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惠州港荃湾港区5万吨级石化码头工程已由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粤发改交通〔2011〕150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惠州港业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惠州港业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施工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建设地点:惠州港荃湾港区5万吨级石化码头工程位于大亚湾惠州港荃湾港区。
项目建设规模:项目规模为1个5万吨级石化泊位(水工结构按靠泊8万吨级化学品船设计),1个1万吨级石化泊位,1个5千吨级石化泊位及相应的配套设施;码头泊位总长330m,码头设计年通过能力为198万吨/年。项目总投资概算约2.93亿元。
项目计划工期:456个日历天(2013年5月1日至2014年7月31日)。
项目施工招标范围:码头主体工程、预备工程和配套设施工程。
注:具体工程数量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为准。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经工商行政部门年审合格的企业,且必须是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具有有效认证证书;申请人具备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请申请人于 2013年1月4日至2013年1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详细地址)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经公证机关对授权委托书中申请人法定代表人的签名、委托代理人的签名、申请人的单位章的真实性做出有效公证后,原件应装订在报名资料之中,申请人无须再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进行公证)及符合申请人资格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套购买资格预审文件。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封面用A4纸张规格装订成册,必须备原件查验;所有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1000 元,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3 年 月 日 时 分,申请人应于当日 时 分至 时 分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至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惠州港业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邮政编码:516081
联 系 人***
电 话:***
传 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