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2.12.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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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3.01.08 |
招标业主: | 惠州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地 区: | 广州市 |
内 容: | 项目建设规模:项目规模为1个5万吨级石化泊位(水工结构按靠泊8万吨级化学品船设计),1个1万吨级石化泊位,1个5千吨级石化泊位及相应的配套设施;码头泊位总长330m,码头设计年通过能力为198万吨/年。项目总投资概算约2.93亿元。 |
惠州港荃湾港区5万吨级石化码头工程施工监理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惠州港荃湾港区5万吨级石化码头工程已由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粤发改交通〔2011〕150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惠州港业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惠州港业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施工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建设地点:惠州港荃湾港区5万吨级石化码头工程位于大亚湾惠州港荃湾港区。
项目建设规模:项目规模为1个5万吨级石化泊位(水工结构按靠泊8万吨级化学品船设计),1个1万吨级石化泊位,1个5千吨级石化泊位及相应的配套设施;码头泊位总长330m,码头设计年通过能力为198万吨/年。项目总投资概算约2.93亿元。
项目计划工期:456个日历天(2013年5月1日至2014年7月31日)。
项目施工监理招标范围:惠州港荃湾港区5万吨级石化码头工程监理,具体按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和有关资料及说明为准。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具备交通运输部水运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经工商行政部门年审合格的企业,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监理经验,并在监理人员、试验检测能力、办公、交通、生活设施、财务、诉讼和履约等方面满足资格条件要求。
3.2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有两家或两家以上的申请人满足资格预审强制性标准要求时,招标人按评审办法的规定选择一家申请人通过该项目的资格预审,即评审委员会按类似监理经验、财务能力、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及备选人员资历等,经评议后投票确定其中一家申请人通过该工程的资格预审。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申请人于 2013年1 月 4日至 2013年1 月 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时至12:00 时,下午 14:00时至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详细地址)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符合申请人资格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套购买资格预审文件。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封面用A4纸张规格装订成册,必须备原件查验;所有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1000 元,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2 年 月 日 时 分,申请人应于当日 时 分至 时 分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至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惠州港业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邮政编码:516081
联 系 人***
电 话:***
传 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