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ZFD140401201212250003-02-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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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12.12.25 |
截止日期: | 2013.01.04 |
招标业主: | 长治清华机械厂 |
招标代理: | 北京国泰建中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长治市 |
内 容: | 建设规模约2068平方米 |
关键词: | 工程招标 |
招标编号:ZFD140401201212250003-02-0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治清华机械厂表面处理中心厂房(二)工程,已由长治清华机械厂以厂规【2012】317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治清华机械厂,建设资金来源国拨。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建设地点为长治清华机械厂厂区,建设规模约2068平方米。结构类型为钢筋混凝土排架结构。计划工期为120日历天。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工程。按一个标段组织招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的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四、投标报名
1、有意参加投标者,须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请于2012年12月26日至2013年1月4日工作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8时(北京时间),在长治市清华宾馆报名。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2年12月26日至2013年1月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8时(北京时间),在长治市清华宾馆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1日内寄送。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见招标文件。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长治清华机械厂 代理机构:北京国泰建中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长治市清华街 地 址:***
邮 编: 046011 邮 编: 030009
联 系 人: 原广灵 联 系 人***
电 话: 0355-3912559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