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2.1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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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2.12.19 |
招标业主: | 江西省公路路政管理总队 |
招标代理: | 江西建中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江西省 |
内 容: | 参与高速公路清障施救服务投标的单位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依法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注册资金不少于200万元,且主要经营范围包括道路清障、事故施救; 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三、具有公路清障施救经验;(注:1、在清障施救工作中存在多次投诉或造成恶劣影响的单位不得参加此次投标;2、已在我省高速公路承揽清障施救服务的单位必须取得已承揽路段监管支队的书面同意意见) 四、能够提供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和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并交纳20万元投标保证金; |
关键词: | 高速公路 公路 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