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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许平南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防盗窗制作安装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12.11.30 标签: 河南省招标 安装工程招标 高速公路招标 公路招标 路招标 
加入日期:2012.11.30
截止日期:2012.12.05
招标业主:河南省许平南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地 区:河南省
内 容:资格与资 质要求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营业执照(已年审)或独立法人资格证明、安全生产许可证; 2. 具备装修装饰工程及钢结构金属门窗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相关资质; 3. 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和业绩,在人员和设备等方面均能满足本项目要求,且三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业绩、信誉、财务状况良好; 4. 以上资质和业绩均要求提供书面证明。在竞争性谈判现场查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业绩相关合同、法人代表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的原件,不按规定提供或只提供复印件者无效; 5. 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比价谈判;
关键词: 安装工程 高速公路 公路 路
 
招标公告正文
河南省许平南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拟选择符合要求的施工单位对许平南高速公路沿线收费站办公及宿舍楼防盗窗制作安装工程进行施工,现邀请符合条件的施工单位参与竞争性谈判,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程项目内容及有关要求
1. 工期:本工程项目工期为 20 天。
2. 工程内容
本工程项目拟对许平南高速公路叶县收费站、襄城收费站、许昌南收费站、许昌路政大队等单位院区内办公楼及宿舍楼原来旧的防盗窗拆除集中堆放,制作安装新的防盗窗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二、资格与资 质要求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营业执照(已年审)或独立法人资格证明、安全生产许可证;
2. 具备装修装饰工程及钢结构金属门窗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相关资质;
3. 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和业绩,在人员和设备等方面均能满足本项目要求,且三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业绩、信誉、财务状况良好;
4. 以上资质和业绩均要求提供书面证明。在竞争性谈判现场查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业绩相关合同、法人代表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的原件,不按规定提供或只提供复印件者无效;
5. 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比价谈判;
6.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比价谈判;
7. 在河南投资集团招标采购平台( http : //zb.hnicwx.com )注册并办理会员手续和 CA 数字证书后成为平台供应商库正式会员的供应商方可投标。
三、注意事项
1. 本次谈判采用二次报价的形式,原则上最低价中标。
2. 本招标项目通过河南投资集团招标采购平台进行全电子化招投标。
3. 符合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请于 2012 年 11 月 30 日至 2012 年 12 月 5 日,每工作日上午 8 时至 12 时、下午 14:30 至 17:30 ,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业绩相关合同和报名人身份证的原件进行报名。联系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申请人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河南投资集团招标采购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按照“河南投资集团招标采购平台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 1 )投标文件包括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纸质投标文件作为备案与存档。投标文件(电子与纸质)上传 / 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2 年 11 月 6 日下午 15 : 00 ,递交地点为:河南省许平南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许平南管理处。
( 2 )电子投标文件通过“河南投资集团招标采购平台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并按程序导出、上传。
( 3 )纸质投标文件由“制作系统”导出的电子投标文件的打印版打印装订(其中的授权书、报价表等重要内容应采用原件),与电子投标文件保持一致,否则按废标处理。
( 4 )由于投标人原因,未按要求制作、上传、加解密电子投标文件,造成投标或开标失败的,责任由投标人承担。为确保电子开标成功,投标人应将“制作系统”导出的电子投标文件( U 盘)随同纸质投标文件密封后一并递交,当上传的投标文件不能正常开标时,由工作人员现场打开已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 U 盘作为应急补救措施。投标人请在开标时携带 CA 数字证书。
( 5 )逾期提交的或者未提交指定载体 / 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四、谈判
1. 谈判时间: 2012 年 12 月 6 日下午 15:00 时。
2. 谈判地点:许平南管理处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3. 谈判保证金
报价人须在谈判开始前提交谈判保证金壹万元整( 10000 元)。谈判保证金采用电汇、转账支票等形式,未按时提交谈判保证金的,不得参与比价谈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谈判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 1 )成交人在规定的谈判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谈判文件;
( 2 )成交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同庆 电话:***
王 磊 电话:***
河南省许平南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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