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乐政采招(2012)21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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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12.10.26 |
截止日期: | 2012.11.06 |
招标业主: | 乐至县城市管理局 |
招标代理: | 乐至县政府采购中心 |
地 区: | 四川省 |
内 容: | 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供应商为经销商的,其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含500万),供应商应有所投产品(灯头及光源电器)的生产商的授权书(原件),其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1000万元);供应商为生产商的,其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1000万元)。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近一年内交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票据的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鲜章);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须提供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
关键词: | 路灯 路 |
采购公告标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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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至县政府采购中心关于乐至县城市管理局文峰大道和天池大道(二期)路灯采购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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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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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至县城市管理局文峰大道和天池大道(二期)路灯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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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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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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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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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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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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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政采招(2012)2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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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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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0月26日16时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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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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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市-乐至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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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包个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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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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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 购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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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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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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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招标单位/
采购中介机构名称: |
本级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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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机构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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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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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供应商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供应商为经销商的,其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含500万),供应商应有所投产品(灯头及光源电器)的生产商的授权书(原件),其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1000万元);供应商为生产商的,其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1000万元)。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近一年内交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票据的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鲜章);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须提供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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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书发售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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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发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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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书发售起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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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0月29日至2012年 11月6日 8:30- 18 :00(上班时间,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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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书售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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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元/份(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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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书发售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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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至县政府采购中心(天池镇松林街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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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区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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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截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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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1月22日10时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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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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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至县政府采购中心(天池镇松林街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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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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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1月22日10时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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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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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至县政府采购中心(天池镇松林街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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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答疑会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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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答疑会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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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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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乐至县城市管理局
地 址:***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乐至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邮 编:641500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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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请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需原件和加盖公章的A4纸复印件),供应商为经销商的应带所投产品(灯头及光源电器)的生产商的授权书(原件)到本中心登记资格后购买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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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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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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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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