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BJPS-2012-JT-NCB-SC-00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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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12.09.27 |
截止日期: | 2012.10.15 |
招标业主: | 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地 区: | 北京市 |
内 容: |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应能力。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 (2)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与招标采购有关的规章制度; (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雄厚的实力、优良的管理体系、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款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生产厂家或代理商或经销商皆可;代理商或经销商应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单一授权,并提供生产厂家的相关资料。 (6) 同一生产厂家的同品种的化学药剂只能存在唯一投标人(无论是生产厂家本身还是代理商或经销商),否则,所有涉及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7) 注册资本金在200万(含)以上;代理商或经销商所代理的产品的生产厂家的注册资本金在200万(含)以上; (8) 2011年9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生产厂家氯酸钠销售总量不低于800吨,代理商或经销商氯酸钠销售总量不低于400吨,代理商或经销商所代理产品的生产厂家氯酸钠销售总量不低于800吨; (9) 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含氯酸钠),同时提供生产厂家的危险化学药品生产许可证(含氯酸钠)和运输单位的道路运输许可证(含氯酸钠); (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