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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外环江南路立交段绿化景观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12.09.27 标签: 浙江省招标 宁波市招标 
加入日期:2012.09.27
截止日期:2012.10.09
招标业主: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招标代理:宁波凯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区:宁波市
内 容:本次招标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 园林绿化类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接的施工任务量须符合宁波市建设委员会《宁波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甬建发【2009】269号)和浙政发【2009】22号规定。
 
招标公告正文
东外环江南路立交段绿化景观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东外环江南路立交段绿化景观改造工程 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 公开 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 宁波国家高新区
建设规模: /
招标控制价: 11543678 元
工期要求: 60 日历天
招标范围: 施工图范围内东外环江南路立交段绿化景观改造工程等。
质量要求: 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 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壹级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 施工 能力。
本次招标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 园林绿化类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拟派项目负责人***
其他要求: 专职安全员一名。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投标报名须提供的资料 :
1 )、《项目投标申请表》一式二份;《宁波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原件及复印件;
2 )、经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项目负责人***
4 )、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项目负责人***
5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 )、参加投标申请的人员须持有投标单位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未提供上述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的取消其投标资格。
注:1、上述资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与其他投标申请资料一起一次装订成册,原件备查。
2 、《 项目投标申请表》可在宁波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网站上下载后使用。
《项目投标申请表》的标准格式在宁波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网站下载使用(http://www.nbctc.com.cn/);上述1-6条资料的复印件须按顺序装订成册。
3.5 资格审查方式: 有限数量制资格预审。
3.6 根据甬高新纪[2010]8号文件,将通过宁波市江东区人民检察院的查询系统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
4. 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2 年 9 月 27 日至 2012 年 10 月 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持 投标报名资料 至宁波凯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钱湖北路958号奥丽赛大厦714室)购买招标文件。
4.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100 元,售后不退; 资格预审入围 单位凭 投标邀 请函购买 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4.3 凡受到相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投标的企业,请慎重购买。
5. 投标申请受理
5.1 投标申请受理时间: 2012 年 9 月 27 日至 2012 年 10 月 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00 时至 11 :00 时,下午 13 :30   时至 16 :00 时(北京时间,下同)。投标申请受理地点: 宁波凯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钱湖北路958号奥丽赛大厦714室)。
5 .2超出上述规定期限提交的或者未提交到指定地点的投标申请资料,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6. 资格预审文件和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资格预审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2 年 10 月 1 7 日 9 时 00 分,地点为 宁波国家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高新区广贤路997号创新孵化大楼北楼二楼215室)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见招标文件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地  址:***
联 系 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宁波凯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邮编: 315192         
联 系 人***
电  话:***
传  真:***
宁波国家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2 年9 月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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