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2.09.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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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2.09.10 |
招标业主: | 大丰市新丰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 | 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大丰市 |
内 容: | 建设规模: 长约2160米,宽40米 |
关键词: | 省道 道路 路 |
招 标 公 告
(二次)
一、 大丰市新丰镇人民政府 负责实施的 大丰市新丰镇淮海路西延至226省道道路工程项目,已经 大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批准建设,批准文号为 大发改投【2012】444号,现决定对该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工程施工承包人。
二、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大丰市新丰镇淮海路西延至226省道道路工程
(2)工期要求: 150日历天
(3)建设规模: 长约2160米,宽40米
(4)质量要求:相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5)资金来源: 自筹
四、标段划分、工程地点:本招标项目共分 1 标段,各标段标段名称、项目名称、招标内容、相应的建设规模如下:
五、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及要求: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必须是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及以上施工资质且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企业。
(2)项目经理资质和要求: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类贰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且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拟投标人自愿向招标人提供150万元的诚信保证金。该项资金必须在开标前交到招标人指定帐户(收款单位:大丰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大丰农行金丰分理处, 帐号:10418901040003043,联系电话***
(4)中标人的诚信保证金在中标后转为履约保证金。该资金待工程结束交付使用时无息退还。
(5)本次招标招标人一律不接受 联合体。
(6)投标人如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的情形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
六、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后审必须提供下列资料原件及复印件:(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5)授权委托人、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及项目部组成人员2011 年7 月1日以后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向投标人所在地劳动保险部门交纳的养老保险原件(如提供的是养老保险手册,须附有效期内的缴费清单;如提供的是劳动保险部门证明,须有名单并注明缴费起止期间) 及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6)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人民银行核发的的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许可证。
七、请投标申请人于2012年 9 月 4 日至2012年 9月 10 日(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2时30分至6时到大丰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大丰市区幸福东路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报名。报名经办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报名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人民银行核发的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八、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方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九、投标前请关注“大丰招标采购网”的“工程建设”——“招标控制价”和“答疑补充”栏目。及时了解到项目的“招标控制价”和“答疑补充”等情况。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招标人: 大丰市新丰镇人民政府 联系地址***
联系人: 智恒炎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 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联系人: 王敬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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