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南建标[2012]17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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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12.09.04 |
截止日期: | 2012.09.17 |
招标业主: | 南安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
招标代理: | 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南安市 |
内 容: | 工程建设规模:总投资额约126万元 ; |
南安市环境卫生管理处的招标编号为南建标[2012]171号的南安市环卫专用码头项目,已由南安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南发改投[2012]17号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本次招标采用网上发布公告、网上下载标书、网上答疑、网上匿名投标。
1. 本次招项目的概况如下:
工程建设规模:总投资额约126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为南安市环卫专用码头项目包含管理房及管理房外围市政道路及雨污管网项目,其中各标段划分为:本工程为一个合同段;
1.1 工程建设地点为: 南安市美林街道;
1.2 施工现场状况及周边环境 三通一平 ;
1.3 计划开工日期为2012年 / 月 / 日,总工期15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
1.4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_;
1.5 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
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投标人在“泉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和网站“南安市招标采购中心”(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工程量清单、等)每份人民币200元;招标图纸另计(如有需要,请与招标代理机构人员联系,电话:***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等级(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必须是泉州市政府投资工程房屋建筑与市政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库内的市政类企业,且为南安市企业。
根据《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建设市场管理的暂行规定的通知》(南建[2009]25号文)的规定,参与本工程投标的人应按该文件规定在开标前办理了本工程欠薪保障手续;
3.1.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3.2.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无 为主办方,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5年内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无 。
3.4. 资格审查内容和标准的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通用本》第二章的投标须知和《专用本》的投标须知前附表及评标细则,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 本招标项目采用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的评标办法。
5.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壹拾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从企业所在地基本帐户以电汇、转帐的形式于2012年09月16日17时00分前汇到南安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指定帐户(投标保证金凭证不得注明工程名称)。未按规定缴交投标保证金者视为自动弃权。
6.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09月1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提交方式:投标人通过iKey登陆网站,编写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章,并采用数字信封技术对投标资料进行加密,上传投标文件至中心数据库并设置解密时间。开标前投标文件可以撤销重新上传。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带本人身份证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应随带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应当参加开标程序,并现场核验身份。投标人未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开标的,视为自行放弃抽取中标候选人资格。在开标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
招标人:南安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地 址:***
联系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南安办事处地址:***
电 话: 13615949451 传 真:***
联系人***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一: 兴业银行南安成功支行 开户银行二:南安建行
开户名称: 南安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开户名称: 南安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帐号一: 156560100100059048 帐号二:35001656307052527891
开户银行三:福建南安农村商业银行东区分理处 开户银行四:南安市邮政局邮政储蓄专柜
开户名称: 南安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开户名称: 南安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帐号三: 9070710040010000000610 帐号四: 100233016890010001
以上四个账号由投标人任选一个。
交易中心名称: 南安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