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SXXYP20120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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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12.09.01 |
截止日期: | 2012.09.05 |
招标业主: | 平定县公安局 |
招标代理: | 山西兴宇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平定县 |
内 容: | 总建筑面积18019.50m2 |
关键词: | 监理 |
平定县公安局公安业务技术用房(技侦大楼)建设项目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SXXYP201203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平定县公安局公安业务技术用房(技侦大楼)建设项目已由阳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阳发改投【2012】190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平定县公安局,资金来源为县财政投资及配套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山西兴宇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平定县公安局的委托,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本工程为新建公安业务技术用房,总建筑面积18019.50m2,包括技侦大楼及裙房,其中:技侦大楼为地下二层,地上十五层,建筑高度63.30m,裙房为地上三层,均为框架剪力墙结构,该项目水、暖、电等配套设施齐全。项目计划总投资为8506万元。
2.2工程建设地点:平定县西外环路西(原小峪砖厂)。
2.3招标范围: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
2.4工程质量要求: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有效的营业执照,有效的监理企业资质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级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具备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监理工程师。
3.2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持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到指定地点报名,同时需带本企业以下资料:○1投标报名申请表和投标项目班子人员明细表;○2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3法人身份证明(法人身份证复印件);○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5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6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4~○6项须带原件核查,留以原件直接复印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红印。投标报名申请表和投标项目班子人员明细表可从报名处获取,报名时需加盖公章(报名资料按顺序装订成一册)。
5、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5.1公告发布时间:2012年9月1日。
5.2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2年9月1日至2012年9月5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
6、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按照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知的时间(经招标人确认不少于5个工作日),持单位介绍信获取招标文件。
招标人:平定县公安局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045200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兴宇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报名地址:***
邮政编码:045200 联系人***
电话:***
日期:2012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