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物资装备采购中心委托中技国际招标公司就“海关总署彩色多功能数码复印机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编号:0701-124010090157
二、项目名称:海关总署彩色多功能数码复印机采购项目
三、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货物名称、数量及交货期交货地点:
品目
|
货物名称
|
数量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01
|
彩色多功能数码复印机
|
24 台
|
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周内
|
海关指定项目现场
|
02
|
多功能数码复印机管理软件(含 IC 卡读卡器)
|
1 套
|
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周内
|
海关指定项目现场
|
注: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拆包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四、 投标人资格条件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和相关服务的制造商或其授权唯一代理商。
2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 、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采购本次招标的货物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所委托的单位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4 、购买了招标文件且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机构。
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7 、一个投标人不得提交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投标报价。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予以拒绝: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
(2)母公司或实际控制人及其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均为同一家母公司或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8 、投标人其他条件:
(1)投标产品须已列入财政部公布的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2) 投标产品须已列入财政部公布的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五、购买招标文件及开标相关信息
1 、 招标文件售价:每本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EMS邮购须另加100元人民币)。
2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12 年8月 31 日至 2012 年 9 月 20 日,每天上午 9:30 至 11:30 ,下午 13:30 至 16:30 (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技国际招标公司(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一层标书室)。
3、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12 年 9 月 21 日上午 9:30 (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送达的投标文件不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恕不接受。届时请参加投标的单位派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4 、开标地点:中技国际招标公司(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303会议室)。
5 、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请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由专人送达开标地点 , 以电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
六、招标机构:中技国际招标公司
地址:***
邮政编码: 100055
联 系 人***
电 话:***
传 真:***
户 名:中技国际招标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
帐 号:778350010653
如使用电汇方式购买招标文件、递交投标保证金、支付中标服务费须在电汇凭据附言栏中写明用途、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