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南建标[2012]16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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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12.08.24 |
截止日期: | 2012.09.04 |
招标业主: | 南安市展嘉建设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 | 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南安市 |
内 容: | 工程建设规模:总投资额约1500万元;总用地面积22834平方米,福安路(庄顶路)长706米,宽32米。本次招标项目为 南安市市民中心路网福安路工程施工监理,其中各标段划分为:本工程为一个合同段; |
南安市展嘉建设有限公司的招标编号为南建标[2012]163号的 南安市市民中心路网福安路工程施工监理,已由南安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南发改投[2008]165号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选定监理人。本次招标采用网上发布公告、网上下载标书、网上答疑、网上匿名投标。
1. 本次招标项目的概况如下:
工程建设规模:总投资额约1500万元;总用地面积22834平方米,福安路(庄顶路)长706米,宽32米。本次招标项目为 南安市市民中心路网福安路工程施工监理,其中各标段划分为:本工程为一个合同段;
1.1 工程建设地点为南安市福安路;
1.2 施工现场状况及周边环境 三通一平;
1.3计划开工日期为2012年 / 月 /日,监理服务期为6个月,自工程开工之日起至全部工程交工验收另加缺陷责任期止。
1.4监理服务期限:自本工程开始实施至工程保修期满止;
1.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1.6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及财政拨款。
1.7据南委办[2010]15号文件,本工程实行《南安市工程建设远程信息监控系统管理》。
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投标人在“泉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和网站“南安市招标采购中心”下载招标文件,招标图纸统一出售。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每份人民币200元,招标图纸另计(如有需要,请与招标代理机构人员联系,电话:***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等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福建省(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不低于中级技术职称。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无 为主办方,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 本招标项目采用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的评标办法。
5.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贰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从企业所在地基本帐户以电汇、转帐的形式于2012年09月03日17:00时前汇到南安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指定帐户(投标保证金凭证不得注明工程名称)。未按规定缴交投标保证金者视为自动弃权。
6.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09月04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提交方式:投标人通过iKey登陆网站,编写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章,并采用数字信封技术对投标资料进行加密,上传投标文件至中心数据库并设置解密时间。开标前投标文件可以撤销重新上传。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应随带本人身份证)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应随带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应当参加开标程序,并现场核验身份。投标人未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开标的,视为自行放弃抽取中标候选人资格。在开标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总监应当持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据。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招标人:南安市展嘉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南安办事处地址:***
邮 编:362300
电 话: 13615949451 传 真:***
联系人***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一: 兴业银行南安成功支行 开户银行二:福建南安农村商业银行东区分理处
开户名称: 南安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开户名称: 南安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帐号一: 156560100100059048 帐号二: 9070710040010000000610
开户银行三:南安市邮政局邮政储蓄专柜 开户银行四: 南安建行
开户名称: 南安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开户名称: 南安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帐号三: 100233016890010001 帐号四:35001656307052527891
以上四个账号由投标人任选一个。
交易中心名称: 南安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 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