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2.08.17 |
---|---|
截止日期: | 2012.09.05 |
招标业主: | 黑山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
招标代理: | 辽宁方正建设项目招投标有限责任公司 |
地 区: | 辽宁省 |
内 容: | 新建办公楼总建筑面积约13857.22平方米 |
关键词: | 工程招标 |
招标代码:04162012070606 建筑工程|
1.招标条件
黑山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新建检测线后勤保障综合服务中心工程已由黑山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批准文号锦黑发改核字【2011】 14号文件,项目业主为黑山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建设资金来源:单位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附属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本次招标共分为二个标段,分别是
一标段:黑山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新建办公楼消防工程
新建办公楼总建筑面积约13857.22平方米,框架结构
二标段:黑山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附属用房及车间工程
附属用房建筑面积 1135.33m2,地上三层、局部四层,框架结构。车间为单层钢结构门式钢架厂房,跨度为19.6m,柱距6.0m,建筑面积592.03m2
2.2建设地点:黑山县黑大公路西侧,敬业路北侧
2.3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的全部内容
2.4计划工期:一标段:90天,2012年9月15日至2012年12月13日
(具体工期根据建设单位实际安排情况调整)
二标段:288天2012年9月15日至2013年6月30日
(具体工期根据建设单位实际安排情况调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一标段:参与投标的企业必须具有消防施工工程专业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二标段: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叁级以上资质(含叁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以下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副本
(3)安全生产许可证
(4)建造师注册证及职称证;
(5)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6)建造师不拖欠农民工人工资证明
以上资料报名时审验原件,留复印件一套存档(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4.2招标文件各标段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 投标保证金各标段为5000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 年9月5 日14 时 00分,地点为锦州市招标投标交易中心。(锦州市武汉街与科技路交叉口锦绣天地B区20―60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黑山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地 址:***
联 系 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方正建设项目招投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邮 编:121000
联 系 人***
联系电 话***
传 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