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大华政采[2012]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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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12.08.07 |
截止日期: | 2012.08.14 |
招标业主: | 武汉市江汉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
招标代理: |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武汉市 |
内 容: | 财政预算资金:70.9654万元 |
关键词: | 工程招标 政府 |
江汉区政府三楼改造维修工程
竞争性谈判资格预审公告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武汉市江汉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委托,拟就其江汉区政府三楼改造维修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合格的施工单位参加资格预审。
1 、采购项目名称:江汉区政府三楼改造维修工程
2 、采购项目编号:大华政采[2012]018
3 、财政预算资金:70.9654万元
4 、采购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5 、投标人条件: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须是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设计与施工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项目负责人***
(3)投标人须具备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 投标人近3年内必须具备类似工程业绩(合同金额在70万元以上的装饰工程);
(5)具备较强的维修服务能力,在武汉本地设有专职的维修服务机构;
(6)投标人在参加本项目投标报名前,请填写《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格式见附件),与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等一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江汉区人民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 查询,并在报名时提交该查询结果告知函。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未提交告知函或查询结果有行贿犯罪记录单位的报名。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报名方式:
(1)有意向的投标人在2012年8月7日9:00时起至2012年8月14日17:00时止(节假日除外)现场报名,报名时必须由投标人拟派于本工程的建造师(项目经理)一次性携带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项目经理(或建造师)证、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资质证书、五大员证及身份证、社保证明、企业类似工程中标通知书及工程施工合同、竣工验收单等证明材料(外地企业还需来汉备案证书)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一套,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2)资格审查方式:有限数量制。
7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2年8月15日15时00分;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地点: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4楼会议室
8 、本项目已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如有疑异,请向武汉市江汉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和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如质疑答复不满意,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武汉市江汉区政府采购办公室提起投诉。
9 、采 购 人:武汉市江汉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 系电话***
传真:***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武汉市江汉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投诉联系人***
投诉电话:***
武汉市江汉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附件: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
江汉区人民检察院:
我单位将参加(采购人名称)的 (项目名称)项目投标,现向你院申请查询我单位3年内有无行贿犯罪记录。
单位名称(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