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昌市人民政府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批复洪采购函【2012】210号〕,江西德龙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南昌急救中心的委托,就其采购普通型救护车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国内合格投标单位参加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招标编号:DLDS2012-NC013
2、招标项目内容及要求:
采购货物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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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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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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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及技术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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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型救护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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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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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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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谈判文件的用户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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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参加的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
1)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投标人的注册实收资本须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具有相应的资质和履约能力,资金财务状况良好;
3) 投标人必须提供“铲式担架”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为投标人出具的有效授权, 必须提供“自动上车担架”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为投标人出具的有效授权及售后服务证明。
4)投标车型及其基型车(车辆底盘)必须是列入国家汽车公告目录的合格产品,底盘与发动机型号必须与公告一致,可以保证在南昌地区正常上牌须保证在南昌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特种车上牌照、入户手续,并提供车辆七座合格证;
5) 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指定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车型及其基型车(车辆底盘)的测试报告,并提供投标车型及其基型车(车辆底盘)的公告页及参数备案表(须提供原件或复印件,如提供复印件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6) 投标人所投车型及其基型车(车辆底盘)必须通过国家强制型产品CCC认证(须提供原件或复印件,如提供复印件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7) 投标人所投标的底盘车辆须通过ISO14001认证,符合欧3排放标准的证明,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8) 投标人在投标时,须提交详细改装设计方案说明,包括但不限于:总体布置图、相关产品图片、设计说明等。
9) 投标人投标时必须提供所投产品在用户所在地区特约维修站出具的针对本项目车辆及医疗舱改装部分提供售后服务原件;维修站应为底盘厂家授权站,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10) 投标车型应严格执行GB7258-2004《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及相关标准要求
11) 投标人不得将项目转包给第三方;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
4、供应商在购买或查阅谈判文件时须提交以下资料(有效证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购买谈判文件时必须提供有效原件查验):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国家规定的相关车辆改装资质、须具备国家规定的相关车辆生产资质;
2)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5、谈判文件发售时间:2012年7月27日~2012年 8月3 日止,每天上午9:00~17:00(北京时间,节假除外);谈判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份,售后不退,逾期拒授。
6、谈判文件发售地点:江西德龙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详细地址:***
7、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2年8月 7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8、投标截止及开标地址:***
9、联系人***
10、开户银行:中行南昌市青湖支行 银行账号:2007021606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