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南铁租字[2012]2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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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12.07.27 |
截止日期: | 2012.08.09 |
招标业主: | 南昌铁路局文化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
地 区: | 南昌市 |
内 容: | 投标底价 第一包件:60万元/年;第二包件:50万元/年;第三包件:40万元/年;第二年媒体使用费在第一年媒体使用费的基础上递增3%;第三年媒体使用费在第二年媒体使用费的基础上递增5%。 |
南昌铁路局福建境内泉州、莆田、宁德站实物展位使用和经营权重新公告
(招标编号:南铁租字[2012]27号)
一、招标人
名称:南昌铁路局文化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二、招标项目:
福建境内泉州、莆田、宁德站实物展位广告媒体使用和经营权公开招标,展位数量6个,共分6个包件。
第一包件:泉州站;
第二包件:莆田站;
第三包件:宁德站。
具体详情见附件一《福建境内车站实物展位广告媒体设计规划方案》。
三、招标方式
本次招标在南昌铁路局纪委的监督下采用竞价招标方式。
四、投标底价
第一包件:60万元/年;第二包件:50万元/年;第三包件:40万元/年;第二年媒体使用费在第一年媒体使用费的基础上递增3%;第三年媒体使用费在第二年媒体使用费的基础上递增5%。
五、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独立经营实体,是国家工商、税务部门注册的合法的、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
2、投标人必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合法广告经营资质、有效存续且信誉良好;
3、投标人注册资金必须在100万元以上,企业银行存款30万元以上并出具银行存期的资金证明;
4、投标人具有从事本行业二年以上经营和管理经验,必须出具近二年经营业绩(附相应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
5、不接受自然人、联合体报名。
六、投标要求
1、本次广告媒体招标项目经营权和使用期限:3年
2、投标保证金:每包件5万元(人民币)。
3、标书费用:500元/套(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七、招标议程安排:
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2年8月2日至2012年8月9日(工作日8:30-11:30、15:00-17:00);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2、发布招标文件地点:福建铁路广告传媒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林庆祖 电话:***
3、现场勘查时间:2012年8月9日至8月12日(投标单位自行组织考察,费用自行承担)。
4、凡对本次招标文件提出询问,请于2012年8月17日18时前与招标人联系。
5、投标会(开标)时间:2012年8月28日10时58分。
6、投标会(开标)地点:福州市黄金大酒店
南昌铁路局招标采购办公室
2012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