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2.07.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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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2.07.31 |
招标业主: | 泽普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招标代理: | 喀什建设招标代理中心 |
地 区: | 新疆维 |
内 容: | 县城排水改扩建及污水再利用工程 本工程招标共分2个标段:施工一个标段,监理一个标段 |
发布时间: 2012-7-27 发 布 站: 喀什地区
联 系 人: 刘琪琪 联系电话***
工程地址:***
建设单位: 泽普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范围: 详见内容
建筑面积(㎡): 0 计划投资(万元): 0
类 型: 施工 监理
招标工程投资额(万元): 0 企业注册资本(万元):
报名起始日期: 2012-7-27 报名截止日期: 2012-7-31 20:00:00
开标时间:
资质要求:
投标人
资质序列 要求资质专业 等级
施工总承包企业 市政公用工程 三级及三级以上
工程监理企业 房屋建筑工程 乙级及乙级以上
建造师或总监
建造师/监理师 专业
二级建造师 市政公用工程
注册监理工程师 房屋建筑工程
注册监理工程师 市政公用工程
招标内容: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新发改项目【2011】2483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泽普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泽普县城排水改扩建及污水再利用工程
2.2建设地址:***
2.3建设规模及内容: 详见招标文件
2.4工程投资额: /
2.5计划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2.6本工程招标共分2个标段:施工一个标段,监理一个标段
2.6.1 本次建筑安装工程招标的范围如下:
(1)本工程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全部工作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招标: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等级的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外省企业已办理进疆备案。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书,并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拟用注册建造师证书、外地施工企业须提供进疆施工备案手续、提供近两年类似项目业绩。(以上证书均为原件并携带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
监理招标: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以上(含乙级)的监理企业。
参加监理招标的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本单位注册)及相关技术人员证件,以上证书均为原件(并携带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
3.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5、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7月26日至2012年7月31日,每日上午9时30分至13时30分(北京时间),下午16时00分至20时00分(北京时间),到喀什建设招标代理中心报名(报名时须提供报名要求中的证件原件并携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同时到泽普县招投标中心报名备案,接受监督。电话报名、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通过上述报名的投标单位,由喀什建设招标代理中心通知在规定的时间内,持单位介绍信在喀什建设招标代理中心购买招标文件。
6.2施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0元,监理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
6.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泽普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喀什建设招标代理中心
联系人***
电话:***
泽普县招投标中心监督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