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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住房(民生小区三期1-5#楼)工程建设监理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12.07.14 标签: 江苏省招标 监理招标 小区招标 
招标编号:GYA201207002
加入日期:2012.07.14
截止日期:2012.07.19
招标业主:灌云县经济适用住房发展中心
招标代理:江苏建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区:江苏省
内 容:规模:1#-5#楼共约17720.73平方米
关键词: 监理 小区
 
招标公告正文

经济适用住房(民生小区三期1-5#楼)工程的招标公告
工程编号 GYA201207002
工程名称 经济适用住房(民生小区三期1-5#楼)工程
招标人名称 灌云县经济适用住房发展中心
代理机构名称 江苏建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灌云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落实
工程地点 灌云县伊山镇
工程规模 1#-5#楼共约17220.73 m2
标段具体信息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发包方式 合同估算价(万元) 计划发包时间
GYA20120700201 建设监理 公开招标 41 2012-8-16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1
报名地点 灌云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江苏恒驰大厦九楼)
公告发布日期 2012年7月14日
计划开工时间 2012年8月20日 计划竣工时间 2013年4月18日
公告开始时间 2012年7月14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12年7月19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叁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江苏省工程建设项目预审公告
一、 灌云县经济适用住房发展中心 的 灌云县民生小区三期1#-5#楼新建工程 ,已由 灌云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 江苏建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1)招标工程项目的性质: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工程项目的规模:1#-5#楼共约17720.73平方米
(3)招标工程项目的结构类型:砌体结构一层 + 六层
(4)招标工程项目的招标范围:建设监理
(5)招标工程项目的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6)招标工程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自筹资金已落实
(7)工程建设地点为 灌云县伊山镇 ;
(8)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2 年8月20 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2013 年4月18日,工期 210 日历天;
(9)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合 格 标准。
四、凡具备承担该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企业,均可对上述 灌云县民生小区三期1#-5#楼新建工程 监理 招标工程项目 一个 (标段)向招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五、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一)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拟选派总监资质等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江苏省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及以上资质;
(三)本工程执行苏建招(2006)372号文,投标申请人只要满足资格审查文件中的必要合格条件(包括必选条件和可选条件),准予参加投标。注: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中的必选条件(即招标人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必选的,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合格至少应当满足的条件):
(1)投标申请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已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
(5)总监理工程师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四)其他条件
(1)、本工程执行“连建监(2005)397号文”及“市建设局55号会议纪要”精神;(2)、本工程执行连建质[2007]573号文,投标人不得使用被限制聘任或委任的总监进行投标。一个项目总监工程师原则上只能承担一个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确需继续承担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的,应经已承担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同意后报市建设局质安处备案,但最多不能超过三项工程且未在市区以外承担工程监理任务。备注:A、若投标企业属本市资质管理的,其不良行为和在建工程项目情况由招标人负责查询。 B、若投标企业非本市资质管理的,其不良行为和在建工程项目情况由投标人企业工商登记所在地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查询并出具证明。
(3)、本工程执行连建质[2007]551号文。外省外市的监理企业来我市承接监理业务时,应提供监理企业的《核验通知书》,没有进行项目核验的监理企业资格审查不通过。
(4)、投标申请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真实、齐全的资料,招标人将对投标申请人和其提供的资料逐一核实。如发现不按要求报名或提供的资料不真实等,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5)、中标总监不得采取任何形式(方式)委托他人进行监理,必须承诺亲临现场,实际指挥监理。
(6)、若发现提供资料中有虚假,将永久取消该单位及总监承接该工程的资格。
(7)、各投标单位经办人必须凭企业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总监证书、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拟报项目总监身份证的复印件前来报名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六、投标申请人可从 灌云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江苏恒驰大厦九楼) 处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间为2012年7月14日至 2012年 7月19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8时00分。
七、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100元,售后不退。本公告第6条所述的资料如需邮寄,可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并另加邮费每套人民币5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后2日内,以快递方式向投标申请人寄送上述资料。
八、资格预审申请书封面上应清楚地注明“ 灌云县民生小区三期1#-5#楼新建工程 工程监理” 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字样。
九、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资格预审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
十、资格预审申请书须密封后,最迟于2012年7月26日15时00分以前送至 灌云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江苏恒驰大厦九楼) 处,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将被拒绝。
十一、资格预审应当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载明的标准和方法进行。
  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组建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资格审查委员会及其成员应当遵守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有关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的规定。
十二、资格预审结果将及时告知投标申请人,并预计于2012年7月27日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或资格预审结果通知书。
十三、凡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请按照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中确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
十四、本工程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
评标细则
一、监理大纲(25分)
1、技术文件符合招标文件和监理规范要求的得基本分3分。
2、依据监理合同中约定的监理服务的要求和范围,对拟投监理合同段的监理工作安排、主要监理人员的岗位职责的阐述,视合理情况得0~2分。
3、现场监理组织机构设置与人员安排:明确拟设监理合同段的组织机构,视合理情况得0~2分。
4、监理办公设施、交通设备的配备,符合现场工作需要,视合理情况得0~1分。
5、监理工作程序:结合监理工作的阶段划分,对项目工程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施工安全控制、施工环境保护、费用控制、合同及其他事项管理、文件资料管理等方面,进行监理工作的方法与流程的简要阐述,视合理情况得0~4分。
6、监理大纲(方案)和措施合理的得0~6分。
7、根据招标文件及现场考察情况,提出本项目监理工作应特别重视的问题并给出解决方法的,视合理情况得0~4分。
8、根据以往经验,对本项目监理工作提出建议,视合理情况得0~3分。
说明:监理大纲应从以上几个方面针对本工程提出监理方案和措施,并对本工程的重点、难点进行分析,提出合理化建议。
二、人员素质(40分)
1、总监配备(10分);
1)、总监为符合本招标公告要求的注册监理工程师得6分;
2)、总监理工程师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得4分。
以上证书需要提供相关原件备查,无原件不得分。
2、专业配套(10分):
根据具体工程项目,选择相应的专业人数,满足工程需要,专业人员兼任的工程项目数必须客观可行,专业人员不配套,缺一专业不得分;专业人员不足,缺一人扣2分。
本工程要求:土建 2人、电气1人、暖通1人、给排水1人。
3、监理人员职称结构(6分):
高、中级职称符合要求得满分。本工程要求(不含总监):高级职称不少于1人(2分,多于不加分),中级职称不少于2人(每人1分,最高得4分)。高级职称与中级职称不互用,基本分1分。
4、监理人员年龄结构(4分):
55-65岁监理人员占监理人数在20%以内的得满分,每超过10%扣1分。
5、上岗证(10分):
监理人员持证上岗率为100%得满分,每少10%扣1分。
所有人员均应提供职称证原件、上岗证备查,无原件不得分。
(三)监理取费(10分)
本工程监理取费为:根据本工程的监理范围及工程情况,按苏价服[2007]195号文规定的《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相应监理费率标准计取,以苏价服[2007]195号文规定的取费标准下浮20%为基准价,基准价为最高分,每高于基准价的10%扣1分,不足10%,按内插法相应扣减。高于该文件规定取费最高值或低于该文件规定取费最低值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说明:施工监理服务收费=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1±浮动幅度值)
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高程调整系数
本工程:计费额暂按2238.6 万元计。专业调整系数=1;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0.85;高程调整系数=1。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为40.68万元。费用计算至小数点后两位,采用四舍五入法确定最后数据。
四、检测设备(10分)
1、自有检测设备得5分:其中全站仪得1分;经纬仪得1分;水准仪得1分;数显回弹仪得1分;手持测距仪得1分。(以上设备须提供发票或检定证书原件) 2、有一定的试验设备或有与独立资质的专业检测单位联营协议得5分,无试验设备或未联营的得0分。(需提供原件)
五、监理业绩(10分)
1、企业监理业绩(4分):企业于2009年8月至2012年8月(时间以监理合同签定时间为准)监理的类似工程造价2200万元以上(包括2200万元)得4分。
2、总监监理业绩(6分):项目总监于2009年8月至2012年8月(时间以监理合同签定时间为准)监理的类似工程造价2200万元以上(包括2200万元)得6分。
3、所监理工程出现重大质量事故的每次扣2分,最高扣分不超过4分。所监理工程有一个不合格扣3分,最高扣分不超过6分。
注:监理人员资质证书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为准,监理工程量以中标通知书或监理合同为准。
企业及总监业绩证明材料的说明:
1)开标时提供监理合同、中标通知书、监理业务手册等业绩证明原件,业绩的核定以提供的原件为准。无原件不得分。
2) 类似业绩为政府投资的房屋建筑工程。
3)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项目的总监姓名、工程规模等需要明示的内容,没有明示造成无法打分的业绩不得分(若提供的监理合同、中标通知书、监理业务手册等不能证明,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及当地地市级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单位公章,否则不得分)。
六、社会信誉(3分)
1、企业信誉:获得省示范监理企业的投标人加1分;
获得市示范监理企业的投标人加0.5分;
2、总监信誉:获得省优秀总监理工程师的总监加2分;
获得市优秀总监理工程师的总监加1分;
说明:①省、市示范监理企业有效期为表彰决定印发日起两年;
②省、市优秀总监理工程师有效期为表彰决定印发日起一年;
③对于同时获省市两级表彰的监理企业和总监不重复加分。
④奖项的截止时间为开标日期。
七、基础信誉(2分)
本工程执行连建监(2005)397号文和市建设局55号会议纪要: 1)此证明必须是企业所在地地市级两个部门分别出具,两个证明均齐全,方可得分(以行政主管部门公章为准,部门章无效); 2)关于建设局方面证明: A、若投标企业属本市资质管理的,其证明由招标人负责查询。B、若投标企业非本市资质管理的,其证明由投标人企业工商登记所在地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查询并出
具证明。3)关于检察院方面证明:其证明由招标人负责查询。
(1)能提供无不当行为证明的得2分;
(2)无法提供证明的得0分;
(3)有不当行为的扣除2分。
在中标结果公示时由招标人根据连建监(2005)397号文对中标候选人进行调查。 备注:1)此证明必须是企业所在地地市级两个部门分别出具,两个证明均齐全,方可得分(以行政主管部门公章为准,部门章无效)。
招 标 人(公章): 灌云县经济适用住房发展中心
办 公 地 址:***
邮 政 编 码: 222000 联系电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办 公 地 址:***
邮 政 编 码: 222001 联系电话***
传 真:***
日 期: 2012 年 7 月14 日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恒驰大厦一楼 联系人***
程勇
传真 电话
13961350099
邮编 222000 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 新浦区民主中路29号东新绿苑A5楼655室 联系人***
杨 青
传真 电话
15950721707 13812335233
邮编 222001 E-mail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2012年7月14日至2012年7月19日,每天上午8时30分 至12时0分,下午15时0分 至18时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灌云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江苏恒驰大厦九楼)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2012年7月14日至2012年7月19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2时0分,下午15时0分至18时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灌云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江苏恒驰大厦九楼)获取 资格预审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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