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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热器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12.06.27 标签: 山西省招标 
招标编号:00FP1000112
加入日期:2012.06.27
截止日期:2012.07.05
地 区:山西省
内 容:散热器 新艺566 (WS)TXY2-5-8 片 81000
 
招标公告正文
平朔物资供应中心采购协调部应急采购项目
报价截止时间:请相关报价人在2012年7 月 5日上午10:00时前报价,逾期递交的报价恕不接受。
 
采购编号:00FP1000112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备注
1
散热器
新艺566
(WS)TXY2-5-8
81000
 
*等同于上述品牌型号且满足招标技术参数的同类产品均可参与投标。
投标书中必须标注税率(不含税价)、计划单号,如未注明以上信息,在开评标过程中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一、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且企业信誉良好;
2、投标人须是注册资本金在5000万元以上的生产厂商,铸铁片年生产能力3000万片以上的生产厂商,不接受代理商;
3、投标产品必须是至少应获得省级及以上名牌产品,并提供相应的说明材料;
4、投标人须是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中国环境标志认证企业;
5、采购单位:平朔物资供应中心采购协调部
二、交货时间:
1、根据甲方需求分批供货,7月15日第一批货到现场
四、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后付款
五、交货地点:动力中心及相应仓库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技 术 附 件
附件一:设备适用条件
买方所购设备必须适用于生活区的使用条件,特别包括下列条件:
1、环境温度-35℃~+40℃下能正常工作;
2、空气相对湿度达90%以上仍能正常工作;
3、海拔高度1400米仍能达到额定能力。
4、抗震设防裂度:8度
5、污秽等级:Ⅲ级
卖方保证所供设备及配置是全新的,完整的和最新设计制造的产品,符合卖方报价书及补充报价书及用户提出的要求,并符合下列条件或要求。
一、供货范围、技术要求及价格:
序号
物资名称
型号规格
数量
分类
数量
单位
备注
1
散热器
新艺566
(WS)TXY2-5-8
81000
中片
65000
 
足片
16000
 

项目
 
型号

规格
单片主要尺寸(mm)
重量(Kg)
散热面积(㎡)
单片散热量     △T=64.5℃(W)
工作压力 (Mpa)
高度
宽度
片距
同侧进出口中心距
新艺566
(WS)TXY2-5-8
566
100
60
500
4.2
0.218
120.1
0.8
650
4.6
 
1.1采用“内腔无砂”式铸造工艺,表面静电喷塑处理,白色;
1.2供应商需按照甲方要求以片数组装好整组散热器,以及每组散热器已安装完毕的所有配套配件。(包括足片、中片、接管堵头、不接管管堵头及Ф8铜跑风门等)
1.3所供给的成组散热器出厂前必须按照规范要求做打压试验和其他要求试验,不合格者严禁供给甲方,散热器片间密封垫为硅胶垫,堵头材料为钢制,接管口径为DN25,跑风门为Ф8铜跑风门;
1.4安全要求(防火、防爆、防雷、防水、防尘、噪声等要求):具有防水功能;
1.5设计标准和行业规定(物资设计依据的国家或行业标准):
JG-T 3047-1998《灰铸铁翼柱形散热器》 GB 19913-2005 《铸铁采暖散热器》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因本次改造工程所需铸铁散热器数量大,要求供货期周期短、产品质量高,并鉴于现有市场上散热器厂家规模不一,产品质量参差不齐,为保证选定的供货厂家能切实具备应有的生产能力和产品质量,特对投标人做如下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且企业信誉良好;
2、投标人须是注册资本金在5000万元以上的生产厂商,铸铁片年生产能力3000万片以上的生产厂商,不接受代理商;
3、投标产品必须是至少应获得省级及以上名牌产品,并提供相应的说明材料;
4、投标人须是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中国环境标志认证企业;
1、投标方应保证备品备件长期稳定供货。当投标方中断生产某些模件或设备时,应预先告知业主,以便业主购买这些设备的备品备件。
2、提供一年正常使用备件。
1、投标方应对全部设备及装置进行全面的检查,并提供出厂报告,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业主。
2、在系统调试及运行中发现的所有技术问题,包括设计和制造等问题由投标方负责。
3、正常使用情况下主要元器件保证使用十年。
4、需现场组装的设备,元器件运到现场后,供方应派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配合检查和安装,并保证其安装和制造质量
5、安装调试过程中,供方应派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安装和调试。
6、这里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没有对一切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方应提供符合这里的要求及工业标准的优质产品。
7、这里的要求所使用的标准如与投标方所执行的标准发生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8、设备采用的专利涉及到的全部费用均被认为已包含在设备报价中,投标方应保证招标方不承担有关设备专利的一切责任。
9、在签订合同之后,招标方有权提出因规范标准和规程发生变化而产生的一些补充要求,具体由买卖双方共同商定。
10、投标方供货范围内的所有设备选型应在投标书中列出并征得招标方的认可。
供方应提供下列质量证明书(各6套):
1.         产品合格证
2.         制造检验记录
3.         材料合格证
4.         出厂试验报告
5.         其它有效证件
6.         使用说明书
    买方可不定期的派出有关人员抵达卖方制造厂家进行产品制造过程中的质量监督和进度检查,卖方应向买方开放全部与本合同设备制造相关的文件及生产进度,并提供在质量检查中的各种方便,如安全保护、办公设施及检验中的其他必要工具、仪器等。
一、出厂检验:
    1.交验地点:卖方制造厂
    2.交验项目:按制造厂(不低于国家标准)标准执行检验。
    3.卖方应在货物出厂检验前10天通知买方检验的具体时间,买方或买方委托 人保留参与检验的权力,并可要求复检。
    4.买方可以根据现场使用特殊情况提出附加检验项目,经双方确认后联合执行。
    5.检验完成后,卖方开具质量合格证,并将检验结果通知给买方。
    6.买方在检验期间不签署任何质量合格证书,对产品质量不承担任何责任,该检验不免除卖方在合同中的承保责任,也不能代替买方在设备到达现场后的检验。
   二、现场验收:
    交货地点:买方工作现场
    交货时间:根据甲方需求分批供货,7月15日第一批货到现场。
    1.初步验收
   在货物到货7日内,卖方通知买方,双方在现场共同验收,买方按合同规定及内容进行交货检验, 检验合格后,买方签署交货验收证书。
    2.最终验收
    在完成安装、调试、试运行三个月中符合合同规定,具备最终验收条件后,买方通知卖方,双方确定验收日期,共同完成验收。最终验收项目按国家标准执行检验。买方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增加测试项目.
    对于部分材料,由于自身问题造成的验收不合格,允许进行三次验收,但每次验收间隔时间不超过三天。在每次验收不合格时,卖方以自己的费用处理故障,并且买方将扣除单台设备合同价的5%作为罚款。
    如果第三次验收仍不能合格,卖方应同意买方退货。按合同价款退还给买方,并由卖方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包括由此而产生的银行费用、运费、仓储费、装卸费和为退货所必需的其他费用。
最终验收合格后,由买方签署设备验收证书,办理产权移交。
   卖方负责设备指导安装及调试。
    本合同设备交货后,卖方对买方货物的质量提供以下保证:
一、总担保:
    卖方保证所提供的货物在按照所要求的操作规程正常使用和维护下,从买方最终验收合格,签署设备验收证书之日起一年为总担保期。在总担保期内,卖方对所有提供的货物、备件发生的任何故障或损坏负责修理、更换,并承担费用(非正常操作引起的故障除外)。
     1.在总担保期内,所发生的所有故障或零部件的损坏,买方应在24小时内口头或书面通知卖方。卖方在接到通知后,必须在24小时内给予明确答复。需要专职服务人员到现场时,48小时内到达现场,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如卖方不能按时做出答复或到达现场并保证系统正常运行时,买方有权自行处理发生的故障,修理或更换已损坏的零部件。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卖方承担,买方将从应付款或质量保证金中扣罚。
2.在总担保期内,卖方应首先尽快采取措施修复或更换损坏的部件。修复或更换损坏的部件后,双方再进行分析鉴定,属于产品质量问题,由卖方承担费用;属于违章操作造成的零部件损坏,由买方承担费用。
二、备件担保
1.卖方对买方保证长期的备件优惠政策,按签订合同当年的备件价格(以附件2为准)为基础,十年内每年备件价格上涨幅度不高于4%。
2.在按照操作规程正常使用和维护下,卖方保证买方签署最终验收证书后总担保期内无备件、易损件消耗费用。
1.为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卖方保证配件的及时供应。对应急故障及应急备件,卖方在接到通知后须48小时内到达现场。
2.在合同生效10年内,与本合同货物相关的技术提高或发展,卖方应通知买方,并向买方提出建议,由买方决定是否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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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价须知:
(一)报价要求:
1、平朔物资供应中心诚邀所有满足资质要求的厂商报价,并在规定的报价截止时间前一次性报出最具竞争力的价格;报价人如有需要澄清的问题,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单位联系人***
2、为便于开封报价及评标,要求报价人针对一个采购包号做一份报价单,并将报价单单独密封在报价信封内,投入指定的报价箱内(报价信封上必须写明采购编号、联系人***
3、报价人所报的产品应是全新的、完整的且符合国家或部委颁布的质量标准,应完全满足使用方的使用要求。
4、报价人资质证明的提供。未与平朔发生过供货业务关系的供应商应根据“资质要求”提供相关资质证件,要求报价时(随报价单)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资质复印件,但中标或成交后必须出示相关原件。
(二)报价书要求:
1、报价人应根据上述要求,按采购方要求的报价格式(报价格式见附表,详见网页公告栏)详细填报以下信息:1)采购编号、2)联系人***
2、报价为货物运达采购方指定交货地点的价格或报价人自报拟交货地点的价格(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种报价,如果单价与总价有出入,以单价为准)。
3、付款方式的填报,采购单位要求货到验收合格后付款,报价人也可报其他付款方式,按自己的意愿在报价单上指定位置标明(但同等条件下采购单位优先选择满足采购方要求的报价单位)。
4、交货时间的填报,采购单位要求所有报价单位的交货时间应满足采购方交货时间要求,报价人也可报其他交货时间,可按自己的意愿在报价单上指定位置标明(但同等条件下采购单位优先选择交货时间满足采购方要求的报价单位)。
5、报价单上必须有报价人亲笔签字并加盖有效的单位公章。
(三)递交报价书的地点及方式
1、如采用来人报价,要求报价人在密封的报价信封上填写采购编号、联系人和报价单位名称,在报价截止日期前投入指定的报价箱内,并通知联系人***
2、如采用特快专递方式报价,要确保在报价截止时间之前寄达,并在寄件人姓名一栏中注明报价人姓名、联系方式,收件人姓名一栏中注明采购单位联系人姓名、采购编号,同时将快件寄出的信息告知联系人***
3、如采用传真报价,在截止时间之前传到平朔采购中心的传真机上(见下),平朔采购中心有专人接收、密封,并投入指定的报价箱中。
报价箱号:招标部应急报价箱
传 真: 0349-2201578/2201580
邮 编: 036006
地 址: 山西省朔州市平朔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物资供应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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