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曾于2012年6月19日采用询价方式为内蒙古财经学院采购实验实训教学楼工程施工跟踪和结算审计项目。因合格投标供应商不足三家,经询价小组全体成员同意,决定废标,择日重招。
受内蒙古财经学院的委托,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重新采用询价方式采购实验实训教学楼工程施工跟踪和结算审计项目。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名。
一、项目概述
(一)项目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实验实训教学楼工程施工跟踪和结算审计项目
项目编号: NZC2012-C99-6
批准文件编号:内财购准字(电子)[2012]0961号
(二)采购内容及预算
内容:实验实训教学楼工程施工跟踪和结算审计
预算:139万元。
详细要求见询价采购文件。
二、竞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具备以下特定条件:
1、取得工程造价甲级资质5年以上;
2、应具有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颁发的对外委托司法鉴定入册机构证书;
3、具备工程施工跟踪和结算审计能力,近三年亿元以上工程结算审计项目不少于5个;
4、具有从事工程造价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取得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的人员不少于10人。
5、本项目不允许投标人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
三、报名方式与时间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参加报名:
填写《投标供应商登记表》(在内蒙古政府采购网右侧下载),与其它报名材料一起,于2012年6月20日至2012年6月25日,每个工作日9:00—12:00时,15:00—17:00时递交到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报名。
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 提供经年检的法人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出示原件)
2. 提供工程造价甲级资质证书;(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出示原件)
3、提供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颁发的对外委托司法鉴定入册机构证书;(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出示原件);
4、提供近三年亿元以上工程结算审计项目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5、提供工程造价专业技术人员的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所有报名文件均需加盖竞标供应商公章,否则无效。
报名时间截止后,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将按照本采购项目的有关要求,会同采购人对报名供应商进行资格预审。预审结果见预审合格公告,请报名供应商随时关注采购中心网站。
经预审合格的供应商可从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网站的“标书下载”栏目下载询价采购文件。
四、联系方式
集中采购机构: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传 真:***
地 址:***
邮政编码:010055
采 购 人:内蒙古财经学院
联 系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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