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SDFZC20120521-0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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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12.06.13 |
截止日期: | 2012.06.19 |
招标业主: | 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招标代理: | 山东法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曹县 |
内 容: | 沿河道双侧总长度约4100米。 |
招 标 公 告
项目编号:SDFZC20120521-02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曹县东顺河截污工程 由 曹县人民政府 批准,资金性质为 财政资金,招标人为 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因上次招标失败,现委托山东法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重新发布招标公告,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地点:曹县沿东顺河两侧(湘江路-长江路);
2.2 工 期:30天;
2.3 工程质量:合格;
2.4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5 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文件及有关资料所包括的全部内容;
2.6 建设规模及标段划分: 本工程共壹标段:
沿河道双侧总长度约4100米。
2.7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潜在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 独立法人资格 。
3.2 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3 拟派往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为同类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有类似工程经验,并未承担在建项目。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潜在投标人,请于2012年06月13日—2012年06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2时至 5时(北京时间),在 曹县公共资产交易中心评标室(司法局四楼)持以下资格证件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3份进行报名。(过期不予受理)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 拟派往本工程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注册证及其二代身份证。
(4) 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5) 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法人到场报名的)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委托代理人二代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到场报名的)。
4.2 招标文件及图纸于2012年06月13日—2012年06月19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2时至5时(北京时间)在 曹县公共资产交易中心评标室(司法局四楼)购买;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开标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2 年07月03日上午09时30分,地点为 曹县公共资产交易中心开标室(司法局五楼)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 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 山东法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地 址:***
联系人: 马主任 联 系 人***
电 话: 13505301158 电 话:***
电子邮件: 电 子 邮 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