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HBQD-1205K-006-G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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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12.06.12 |
截止日期: | 2012.06.22 |
招标业主: | 青岛市黄岛区薛家岛街道办事处 |
招标代理: | 山东华标招标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
地 区: | 青岛市 |
内 容: | 采购项目内容 : 第一包:防火卷帘门 第二包:避雷器 第三包:可视对讲门 |
山东华标招标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 青岛市黄岛区薛家岛街道办事处 的委托,对其青岛市黄岛区南北庄安置楼高层区域可视对讲系统、防雷、人防车库防火卷帘门购置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以公开招标的方式组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 :HBQD-1205K-006-GK
二、采购项目名称 :青岛市黄岛区南北庄安置楼高层区域可视对讲系统、防雷、人防车库防火卷帘门购置项目
三、采购项目内容 :
第一包:防火卷帘门
第二包:避雷器
第三包:可视对讲门
投标人可对其中任何一个或多个包进行投标。
四、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第一包:防火卷帘门
1、投标人须具有企业法人资格,能合法生产或销售及提供产品相应服务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制造商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 ( 开标时提供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及投标人公章 )
2、供应商应提供防火门的型式认可证书及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 开标时提供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及投标人公章 )
第二包:避雷器
1、供应商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300万人民币以上,能在国内合法安装上述产品及提供相应服务 。 (开标时提供营业执照原件)
2、青岛地区有售后服务机构(投标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
3、供应商具有防雷工程专业设计、防雷工程专业施工乙级以上资质。(开标时提供资质原件)
4、供应商必须是在省级气象主管部门登记备案,青岛市准入的企业(开标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
5、供应商选用的产品必须是在省级气象主管部门备案,青岛市准用,生产厂家须经过ISO9000质量保证体系认证(须包含所投产品),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供应商须具有产品生产厂家针对本次项目出具的授权书原件。
第三包:可视对讲门
1 、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须为楼宇对讲(可视)系统产品生产制造商或其经销/代理商,工商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开标时提供营业执照原件)
2 、 投标人须具有承揽本项目相应的系统集成能力,具有《山东省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等级确认登记证》且为一级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单位或者具有智能化贰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开标时提供资质原件)
3 、 投标人若为代理商须具有主要产品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原件。
五、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以下均为北京时间)、地点 :2012年6月1 3 日至2012年6月2 2 日(节假日除外),每天9:00至11:30、14:00至17:00在招标代理机构发售。
六、招标文件售价 :每套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如欲邮购需另加邮费50元人民币,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延误不负责任)。
七、开标当日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12年7月3日上午9:30 ,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八、递交投标文件和开标地点 :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江山南路666号(卓亭广场)3号楼C座二楼(公共资源交易大厅)。
九、凡对本招标文件提出疑问 ,请于2012年 6 月 2 5 日17:00前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投标人若有疑问请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代理机构将于2012年6月2 7 日17:00前以书面形式予以回复。
十、请各投标人按以下联系方式***
公司名称:山东华标招标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山东路支行
账 号:532903242310806
公司地址:***
电话:***
传真:***
邮箱:hbqd2006@163.com
联系人***
山东华标招标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2012年6月1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