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2.06.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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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2.06.13 |
招标业主: | 宁波市三江河道管理局 |
招标代理: | 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宁波市 |
内 容: |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要求为具备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格。 2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须经“宁波市建筑业行政管理信息系统”审核通过,且未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第10.1.2项约定的不良行为记录。拟派项目经理施工任务量控制必须符合《宁波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甬建发[2009]269号)《关于进一步落实鼓励建筑业企业创先争优工作的通知》(甬建发【2012】168号)文件规定且不得有未竣工的变更项目和宁波市行政区域以外的施工项目。 等 |
甬新河市区段管理用房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交易登记号:12GC060182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甬发改审批函[2010]52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宁波市三江河道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所需资金在宁波市甬新河市区段工程费中列支。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位于世纪大道东侧,甬新河西侧,民安桥与通途桥之间。工程造价1369274元。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工期要求:70日历天。质量要求: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安全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要求为具备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格。
3.2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须经“宁波市建筑业行政管理信息系统”审核通过,且未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第10.1.2项约定的不良行为记录。拟派项目经理施工任务量控制必须符合《宁波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甬建发[2009]269号)《关于进一步落实鼓励建筑业企业创先争优工作的通知》(甬建发【2012】168号)文件规定且不得有未竣工的变更项目和宁波市行政区域以外的施工项目。
3.3本项目为资格后审。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6月7日至2012年6月13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09:00时~11:00时、13:30时~16:00时(北京时间)持《宁波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和IC卡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号窗口(宁波市江东区民安路1018号新天地东区1幢国际商务大楼13楼)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4.3凡受到相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投标的企业,请慎重购买。
5.投标文件的提交
5.1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7月2日13时00分,地点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受理场所见当日公告栏)。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段丽伟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