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2.05.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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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2.05.28 |
招标业主: | 大宁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建设工程项目部 |
招标代理: | 临汾延明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大宁县 |
内 容: | 附属楼建筑面积616.34㎡,结构层数为框架二层;计划工期为100天;招标范围为施工图纸设计中全部的工程内容;本工程划分一个标段选一个中标单位。 |
关键词: | 施工招标 |
大宁县人民法院附属楼及室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宁县人民法院附属楼及室外工程已由临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临发改审批发【2012】95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大宁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建设工程项目部,建设资金为上级拨款与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大宁县人民法院附属楼及室外工程建设地址位于大宁县昕水镇小冯村寨子湾;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附属楼及室外工程等,其中附属楼建筑面积616.34㎡,结构层数为框架二层;计划工期为100天;招标范围为施工图纸设计中全部的工程内容;本工程划分一个标段选一个中标单位。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建造师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安全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建造师。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5月22日至2012年5月28日,每日上午 8时至12 时,下午 15时至17 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临汾市工程建设交易中心蒲县分中心报名。投标人须现场报名,报名时须携带:(1)企业法人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3)企业资质证书;(4)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证书;(5)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6)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7)建造师需提供建筑工程专业的二级及以上注册证书和安全考核合格证书及建造师本人的身份证;技术负责人***
以上均为原件,并提供所有原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并装订成册)。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2年5月30日至2012年6月3日,每日上午8 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8时,在临汾市体育北街67号临汾延明工程招标代理公司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施工招标文件,开评标地点:临汾市工程建设交易中心蒲县分中心。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大宁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建设工程项目部
联 系 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临汾延明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电 话:***
2012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