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2.05.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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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2.05.17 |
招标业主: | 高新区(新市区)建设局(交通局) |
地 区: | 新疆维 |
内 容: | 计划投资(万元): 330 |
关键词: | 工程招标 改造工程 |
发布时间: 2012-5-11 发 布 站: 乌鲁木齐高新技术开发区
联 系 人: 彭小倬 韩峰 联系电话***
工程地址:***
建设单位: 高新区(新市区)建设局(交通局)
招标范围: 本工程工程量清单、补充说明文件和招标答疑纪要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建筑面积(㎡): 0 计划投资(万元): 330
类 型: 施工 市政工程
招标工程投资额(万元): 330 企业注册资本(万元):
报名起始日期: 2012-5-11 报名截止日期: 2012-5-17 18:00:00
开标时间: 2012-05-21 00:00:00
资质序列 要求资质专业 等级
施工总承包企业 市政公用工程 三级及三级以上
招标内容: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高新区(新市区)二宫村五队给水改造工程 已经 乌高新建环【41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高新区(新市区)建设局(交通局), 建设资金来自国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本工程位于二宫村五队,管线总长度3672米,给水管线管径110-200毫米。计划开工日期为2012年5月22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2年7月21日。施工招标范围为本工程工程量清单、补充说明文件和招标答疑纪要所包含的全部内容。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叁级(含叁级)及上资质。自治区外企业应具有外省队伍进疆施工备案手续;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3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条件:报名单位需要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注册证、外省单位进疆备案登记册副本、投标申请人在疆内承担类似质量合格的工程业绩证明材料至少2项(包括中标通知书或承包合同协议书、工程竣工验收证明)等资料原件。以上资料复印件贰套并加盖企业公章前来报名。招标人保留进一步实地考察的权力。
5、资格审查方式:投标报名企业达到15家及以上时采用资格预审、15家以下采用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2 年 5月11日至 2012 年5月17日(节假日除外),在自治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及新疆金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报名。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及乌鲁木齐高新区政府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高新区(新市区)建设局(交通局)
地 址:***
联系人:杜 科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金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西虹西路12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0991-4508367 13999253263 传 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