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闽京闽招【2012】00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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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12.04.24 |
截止日期: | 2012.05.02 |
招标业主: | 福清市水利局 |
招标代理: | 福建省京闽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
地 区: | 福清市 |
内 容: | 工程规模:项目总投资约2806万元,本工程经财政审核的控制价为 7271544元人民币。 |
福清市龙江(利桥)下游河道整治工程(一期A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闽京闽招【2012】008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福清市龙江(利桥)下游河道整治工程(一期A标) 已由福清市发展和改革局以融发改投资【2011】20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福清市水利局 ,招标人为 福清市水利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 工 进行 公开招标 。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规模:项目总投资约2806万元,本工程经财政审核的控制价为 7271544元人民币。
2.2招标范围:福清市龙江(利桥)下游河道整治工程(一期A标)施工,具体以施工图纸及经审核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3施工现场状况及周边环境 基本具备施工条件 ;
2.4资金来源:上级拨款60%,福清市财政拨款40%;
2.5工程建设地点为福清市龙江(利桥)下游;
2.6工期:120日历天 。
2.7工程质量要求:符合《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合格标准
3、本工程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由符合以下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本工程投标:
3.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其它要求详资格审查文件):
(1)在本省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必须经过福建省水利水电建设管理总站的企业信用登记备案;
(3)投标人拟派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建造师),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应在福建省水利水电建设管理总站通过信用登记备案;
3.2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捌万零壹拾元整(¥80010)的投标保证金;
3.3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申请人可从福建省水利水电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京闽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代表处(地址:***
4.2招标文件(含控制价、电子光盘、施工图纸等)每套售价为人民币12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2年5月10日15时,地点为:福建省水利水电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
6、其它需说明的情况
6.1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2本招标项目采用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的评标办法,其中财政审核后预算价的下降系数K为 10%。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清市水利局
地 址:***
邮政编码: 350300 联系电话***
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京闽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
邮编: 350001 ; 联系电话: 0591-83355601 传真:***
联系人***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福州东水支行
账户名称:福建省水利水电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账 号:5919 0270 2110 801
交易中心名称:福建省水利水电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 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