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FY-F2012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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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12.04.11 |
截止日期: | 2012.04.16 |
招标代理: | 凤阳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
地 区: | 凤阳县 |
内 容: | 对国家地质公园规划用地242.78亩土地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
凤阳山国家地质公园规划用地地质灾害评估项目询价采购函(项目编号:FY-F2012022)
尊敬的供应商:
本中心将以询价采购的方式采购一批服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注意事项
1、 被询价的供应商应就以下采购清单中的服务及相关要求,在2012年4月16日10时前,向本中心作出一次性书面报价(单价、总价)。投标书可传真、快件邮寄、亲自送达等方式投标均可,该报价一经本中心认可,即为签约的合同价。
2、被询价的供应商可以不对本询价小组的询价函作出报价,但一经作出报价,即不可撤回。否则,该供应商在今后一年内不得参与本中心的所有招投标活动。
3、供应商的报价必须包含税收、通过评审等一切费用。
4、签约方的报价函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5、项目概况:对凤阳县国家地质公园规划用地242.78亩土地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项目实施地点位于狼巷迷谷与韭山洞景区路口交接处,南侧以通往狼巷迷谷景区的仙境桥为界,北侧以小王村委员会大院为界,东到牌楼,西道公路西侧山坡。咨询或踏看现场请联系:黄松 电话:***
6、中标方式:采取设最高限价,满足采购项目要求,最低价中标。最高限价为15万元。
二、服务清单及技术要求 序号 服务名称 具体要求 数量 备注 1
凤阳县地质公园规划用地地质灾害评估项目
1、投标单位必须具有国土资源部颁发的乙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资质;
2、投标时报价单后需附法人授权委托书、企业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42.78亩土地
三、完成时间及采购服务费
1、供应商在中标后 3 日内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 60日历天完成项目并通过主管部门审查备案;
2、签约供应商在签约前应向本中心缴纳合同总价 %的服务费(按相关规定收取)。
四、技术支持服务承诺
被询价供应商应就以上服务的技术支持与售后服务作出书面承诺。
五、付款方式: 评估报告经评审备案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六、联系地址及联系人***
凤阳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联系人***
地址:***
七、联系电话: 0550—6367820 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