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县采 [2012]X12 号全自动内镜消毒灭菌机 询价函
受采购单位委托,经县政府采购管理机构批准,我中心拟对全自动内镜消毒灭菌机进行询价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投标人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人其他资质要求、货物名称及产品要求资质详见附件1。
二、请将报价回函用黑色墨水笔填写完整,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 2012年4月13日 16:00直接送至我中心为有效报价单。
三、报价单位必须保证
1 、所提供的应是全新、正规厂家生产的品牌产品,具有生产厂家质量合格证、手续齐全且合法的产品。
2 、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此次询价单规定的质量规格要求,产品售后服务不低于采购单位要求。
3 、投标人必须是证照齐全的单位。报价时需将报价表、法人营业执照、售后服务承诺书及附件1要求的其他条件并加盖公章密封后直接交于吉安县政府采购中心。(在我中心有备案的供应商可不交营业执照复印件)
4 、投标人必须在 2012年4月13日 16:00前以现金密封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壹仟元整。
四、付款方式:设备到场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使用正常1个月后5日内付合同款的90%,余款自动转为质保金,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无息付清。
供应商凭采购合同、验收单、发票(包括税收、安装等使用前一切费用)复印件由采购办支付货款。
五、 评标办法:本次招标货物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标。如所有报价超过采购单位预算,则视为废标。
六、本次询价向成交供应商收取工本费100元。
七、交货地点、时间:吉安县妇幼保健院、中标后5天内(或以采购合同为准)。
吉安县政府采购中心地址:***
联系电话***
吉安县政府采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