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DB-2012-03号 |
---|---|
加入日期: | 2012.03.31 |
截止日期: | 2012.04.09 |
招标业主: | 大埔县交通运输局 |
招标代理: | 梅州市嘉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大埔分公司 |
地 区: | 大埔县 |
内 容: | 工程建设规模:全长11.3公里,工程按一级公路标准进行改造; |
关键词: | 勘察设计 公路 勘察 设计 路 |
大埔县三河至湖寮县城段公路改建工程
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DB-2012-03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大埔县三河至湖寮县城段公路改建工程 ,已由梅州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梅市发改工交〔2012〕5 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大埔县交通运输局 ,建设资金来源 上级拨款及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工程勘察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大埔县三河至湖寮县城段公路改建工程勘察设计;
2.2.建设地点:大埔县三河镇五丰至县城湖寮镇;
2.3.工程建设规模:全长11.3公里,工程按一级公路标准进行改造;
2.4.投资总额:人民币25600万元;
2.5.招标类型:实施性方案设计招标;
2.6.招标范围和内容
2.6.1.招标范围: 桥梁工程、道路工程及其附属工程等 施工图设计。
2.6.2.内容:勘察、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含工程量清单预算)及施工现场配合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必须同时具备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甲级或以上、工程勘察专业类甲级或以上资质,具有近5年内(2007年1月至现在)完成累计里程在15公里以上(含15公里)的一级或高速公路工程的勘察设计业绩 ,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2勘察设计周期及提交成果
1)勘察阶段:中标人应自签订合同后 5 天内
2)初步设计:勘察任务完成后 25 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工作。
3)施工图设计:初步设计文件批复之日起 30 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向招标人提交工程量清单及预算书。
4)征地拆迁图编绘:在初步设计文件批复工作后的 10 天之内,须向招标人提交征地拆迁图和拆迁工作量表。
5)施工现场配合服务:约 5 年(至本项目全部交工验收)。
3.3.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预审 。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均可来人报名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报名须提供的资料:
(1)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3)勘察设计业绩需提供勘察设计合同及业主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原件核验后退回)
(4)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5)投标申请书。
上述资料装订成册并由 企业法定代表人 提交。
(投标申请书可在梅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自行下载)
4.2报名时间:2012年04月 9日上午9:00~11:30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地点 大埔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2012年04月 9日下午15:00~16:00时对投标申请人资格进行符合性审查,结果在大埔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网上公告。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合格投标人请于2012年4月10日至2012年4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1:00时、下午15:00~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大埔县城虎山路246号七楼—梅州市嘉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大埔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及资料。
5.2.招标文件及资料费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6.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最低投标价法 。
7.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叁万元 。
8.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4月30日9:30时 ,提交到 大埔县建设工程交易大厅(地点:大埔县城虎山路246号二楼), 逾期将被拒绝,同时在大埔县建设工程交易大厅(大埔县城虎山路246号二楼)举行开标评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须持有效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核查并准时参加。
9.招 标人(盖章): 大埔县交通运输局 办公地点: 大埔县城义招路
联系人: 邓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梅州市嘉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大埔分公司
办公地址:***
联系人: 田先生 联系电话***
大埔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盖章) 办公地址:***
联系人: 陈先生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