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2.03.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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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业主: | 包头稀土高新区管委会机关事务中心 |
地 区: | 包头市 |
内 容: |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同时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包括1000万元)。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纪录。 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关键词: | 安装招标 |
包头稀土大厦室内LED显示屏设备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内容
1. 项目名称: 包头稀土大厦室内LED显示屏设备采购及安装
2. 工程地点:稀土大厦2层
3. 项目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同时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包括1000万元)。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纪录。
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投标报名时间及其它事项
1. 报名时间:2012年3月2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接受投标报名,同时发售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2. 开标时间:2012年3月28日下午15:00点
3. 投标人报名时携带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二套。
4.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地点: 稀土大厦201房间 。
5. 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通讯方式(电话、联系人、电子邮箱***
四、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包头稀土高新区管委会机关事务中心
联 系 人***
联 系 电 话: 18647987651 传 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