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2.03.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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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2.03.30 |
招标业主: | 泸县人民检察院 |
招标代理: | 四川华蜀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泸县 |
内 容: | 建设规模:约2500平方米。 |
关键词: | 施工招标 |
泸县人民检察院技侦用房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泸县人民检察院技侦用房项目 已由泸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泸县发改核准〔2011〕12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泸县人民检察院 ,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中央预算内投资70%,省预算内投资25%,地方预算内投资5% ,招标人为 泸县人民检察院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泸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招标核准文号为:泸县发改核准〔2012〕3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华蜀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泸县福集镇玉蝉大道414号。
2.2 建设规模:约2500平方米。
2.3 建设工期: 150 日历天 。
2.4 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具体以本工程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本次招标为电子招标,共分为 1 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企业资质;近3年来至少承建过2个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省外企业须持《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 3 月 26 日00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至 2012 年 3 月 30 日 23 时 59 分,登陆泸州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网,凭注册时领取的身份认证密匙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未在泸州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网上注册的企业,按企业注册流程完成注册并领取企业密匙后,方可按以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4.2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15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2 年 4 月 16 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 泸州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五楼(泸州市江阳区酒城大道一段2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泸县人民检察院
地 址:***
邮 编:646003
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华蜀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邮 编:646000
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