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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年度钳类等工具招标公告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12.03.22 标签: 广东省招标 广州市招标 
加入日期:2012.03.22
截止日期:2012.03.29
招标业主: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
地 区:广州市
内 容:2012年年度钳类等工具
 
招标公告正文
  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2012年年度钳类等工具采购网上比价公告
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就2012年年度钳类等工具采购项目及相关服务进行国内公开网上比价,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报价。

1.比价内容:2012年年度钳类一批采购的供货及相关服务;

2. 详细内容请参阅本公告附件“货物清单”。

3. 参与报名供货商的资格要求:

(1)参与报价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注册资金达到50万元或以上;

4. 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2年3月29日 16∶00(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广州市海珠区金运路1号广州地铁运营事业总部采购部19号楼109室;

报名时须提交《报名申请表》(格式见附件1)及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副本)(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见附件,正本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退比价保证金说明,包括项目名称、公司名称、退保证金帐号(加盖公章);

(5)提交满足本项目报名人资格要求的相关证明文件(加盖公章);

若第一次公告报名单位不足三家,则发布二次比价公告后重新挂网比价。

5.本项目将于2012年3月30日10时30分在广州市海珠区金运路1号广州地铁运营事业总部采购部2楼会议室召开澄清会。澄清清单挂网及网上报价时间将另行公告通知。报名人需通过资格审核且通过网上比价系统审批成为广州地铁供应商方可参加网上报价。

6.所有报价人须按要求提交比价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0.9万元。已提交年度比价保证金的注册供应商不需重复提交。合格报价供应商如不报价或在中价后不按中价结果签订合同,则没收其比价保证金,除此之外,如中价供应商给业主造成的损失超过比价保证金数额的,中价供应商应当对超过部分给予补偿,并视其影响程度给予如下一种或多种处罚:警告;停一个季度的报价资格;将其从报价系统剔除。在此情况下,如已确定中价人,业主有权授标予下一个中价候选人,或重新比价。

7. 本次参与报价供应商的比价保证金必须在2012年3月29日(以提交保证金凭证的日期为准)下午16:00前提交。已提交年度比价保证金的注册供应商不需重复提交(仅适用于项目金额100万元以内的项目)。逾期或未提交比价保证金的报名人,将无权限参加本次网上报价。

8. 正式报价人确定方法:资格评审小组的评委根据公告对报名人的要求,按照附件2《资格评审表》对各报名人进行资格审查,只有满足要求的报名人才能成为合格的正式报价人。如第一次公告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或最终报价响应人不足三家时,应当重新组织比价。

9. 本次比价采用第 ② 种方法确定中价候选人:

①不允许缺漏项,总项总价比:对总项总价进行比较,最低总价的报名人推荐为该项目第一中价候选人,次低者推荐为第二中价候选人,以此类推。如遇评审价相同者,以总货期短者列前。如遇评审价及总货期均相同者,取注册资金大者列前。

②允许缺漏项,总项总价比:报价人报价如有缺漏项,则将其他报价人该项价格的平均价作为其该项单价,乘以货物清单需求数量后,加进其报价总价;按照规则修正后的价格作为评审价。对评标总价进行比较,最低总价的报名人推荐为该项目第一中价候选人,次低者推荐为第二中价候选人,以此类推。如报价人不接受按以上条款进行修正的评审价,则其响应将被拒绝。缺项、漏项将被剔除而不作为合同签订部分。如遇评审价相同者,以总货期短者列前。如遇评审价及总货期均相同者,取注册资金大者列前。

③单项单价比:对每个单项进行单价比较,单价最低的报名人推荐为该单项的第一中价候选人,次低者推荐为第二中价候选人,以此类推。如遇评审价相同者,以货期短者列前。如遇评审价及货期均相同者,取注册资金大者列前。

④总项总价比前两名单项单价比:对总项总价进行比较,总价最低的前两名进行每个单项的价格比较,单项低者推荐为该单项的第一中选候选人,次低者推荐为该单项的第二中选候选人。如遇评审价相同者,以总货期短者列前。如遇评审价及总货期均相同者,取注册资金大者列前。

10. 如果第一中价候选人中价后不按比价结果签订合同,业主可确定有能力履行合同的第二中价候选人中价,如果第二中价人中价后不按比价结果签订合同,买方可确定有能力履行合同的第三中价候选人中价。



单位名称: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运营事业总部采购物流中心

开户银行:建行广州盘福路支行

帐号:44001420302053001638

12.比价保证金的退还:未中价报价供应商的比价保证金,将予以无息退还;中价报价供应商的比价保证金,在签署合同并提交履约保证金后予以无息退还,年度比价保证金的退还按照《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网上比价年度保证金管理试行办法》执行。如在退还比价保证金时发生银行费用,则在比价保证金金额内扣减后将余额退回。

13.本项目允许有缺漏10项。合格的报价人报价缺漏项超过允许项数,视为不报价,没收其比价保证金。

报价人需以澄清后的“货物清单”规定的型号规格进行报价,任何变更将视为缺漏项。但如果所有报价人对于某项都未报价,该项不作为缺漏项。

14. 本项目报价响应有效期应在报价截止日后180天内保持有效。报价响应有效期比规定时间短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报价,业主可以不接受其报价。

15.在合同履行期间,如中价人无法按合同约定的货物的型号规格、性能等要求供货,要求变更,除非原生产厂出具了型号规格已停产或替代的证明文件,且停产、替代时间是在报价截止时间之后,并获业主同意,否则,中价人应向业主支付该合同项下该货物总价的30%的违约金。

16.本公告同时在采购与招标网内容为准)。

17. 有关此次比价邀请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向业主查询。

18.有关此次比价的报名申请表见附件1;

19.业主保留授予合同的权利及在授予合同时对货物数量和服务予以增加或减少或拆分的权利。

业主联系方式***

业 主: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

地 址:***

电 话:***

传 真:***

邮 编:510308

联 系 人***

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

二〇一二 年 三 月二十二 日

附件1:报名申请表

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2012年年度钳类等工具采购比价报名申请表


年 月 日

报名单位名称
 
被授权人
 
联系电话***
邮箱地址
 

保证书
我公司保证该项目由本单位承包,不接受他人挂靠,不转包,不非法分包,完全接受本项目公告内容及合同条款要求。如有违犯,责任自负。

法人签名或盖章
 
报名单位盖章
 

业主意见
 





附件2 资格评审表

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2012年年度钳类等工具采购资格评审表


序号
审查项目
要求

1
营业执照复印件(副本)
加盖公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
比价保证金
提交0.8万元

3
资格证明文件
响应人的注册资金必须达到 50 万元或以上

4
合同条款响应
无负偏离


资格审查结论



附件3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先生/女士,现任我单位 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本证明书有效日期 。



签发日期:



投标人名称:

(单位盖章)



附件4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致: 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



本授权书声明: 是注册于 (国家或地区的)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任 职务。在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 采购的供货及相关服务的投标报价、合同签订及执行过程中,现授权

(姓名、职务)作为我公司的全权代理人,以我方的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宜。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有效期至 年 月 日。特此声明。



投标人(法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被授权人(签字):



附件五:合同书格式

采购合同

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 (以下简称乙方),经过双方平等协商一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州市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的各条款。



1、采购清单
共 项(详见附件 份,共 页)

2、 价格
2.1 本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 元)。

2.2 本合同货物单价为固定价。货物的单价包括了货物的设计、制造、安装、检验、包装、运输、保险、售后服务等发生的所有费用及一切税费(包括关税、增值税)。

3、 交货时间及地点
3.1 交货时间以“采购清单”上的交货时间为准。

3.2 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具体详见《采购清单》。

3.3 乙方交货时必须携带送货清单(一式三份,加盖乙方公章并注明物资编码、物资名称、型号与规格、数量、本合同编号和甲方计划号)及本合同。

4、风险转移
4.1 合同货物交货验收(合格)后,货物的毁损、灭失风险由乙方转移给甲方,但因货物本身质量原因引起的除外。

5、 履约保证金(有履约保证金时适用)
5.1 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 5 %即(人民币)大写: (¥ 元)。乙方应用本合同货币在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日内以银行划帐或银行保函方式向甲方提交履约保证金。

A 乙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履约保证金,每延迟一天应按履约保证金金额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的支付,不影响乙方应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责任及本合同规定的其它违约责任,延迟超过10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适用于非招标项目)

B 乙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履约保证金。乙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履约保证金,每延迟一天应按履约保证金金额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的支付,不影响乙方应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责任及本合同规定的其它违约责任,甲方同时有权解除合同。(适用于招标项目)

5.2 在乙方不能履行其合同项下任何一项义务的情况下,甲方有权不退还履约保证金。

5.3 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至本合同项下最后一批货物质保期结束为止。

5.4 履约保证金在有效期满后将无息退回。如在退还履约保证金时发生合同约定的费用,则在履约保证金金额内扣减相应费用后将履约保证金余额退回。

6、付款方式
本合同以人民币结算,并采用银行划帐方式支付。

6.1 乙方按照“采购清单”送货后,合同物资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四十五(45)个工作日内,在甲方收到乙方下列完整单据后,由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当次“供货清单”的货款;“供货清单”中要求分批送货的,可在当批货物送齐后办理支付。

1)乙方出具的金额为本次支付金额百分之一百(100%)的有效的发票原件一份;

2)加盖乙方公章的送货清单及经甲方签收的入库单。

7、 质量标准
7.1 货物及服务应符合合同中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这些标准必须是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7.2 属国家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按最新的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8、 验收、质量保证及违约(可根据实际情况补充规定)
8.1 验收标准

1)乙方交付的货物必须达到本合同第7条的质量标准以及合格证书、技术性能参数、质量参数和国家质量标准。

2)甲方对该货物制定的检验标准:                

8.2 检验方法

1)采取目测和简易测量的方法对货物的外观检验,对照合格证书或产品质量保证书对产品进行检验。

2)采取送验的方法对货物进行检验;如检验不合格,检验费由乙方支付。

3)采取使用的方法对货物进行检验。

8.3 质量保证及违约

1)乙方保证提供的合同项下全部货物必须是全新的并且没有设计、材料及工艺上的缺陷,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品牌、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和质量标准,并有产品合格证或产品质量证明书。严禁提供假冒伪劣产品,一经发现,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且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该货物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

2) 合同货物质保期为该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计_____个月(或见采购清单)。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由乙方在7天内修复或更换,修复不好或经过三次修复仍不好应给予更换,如不能更换的,予以退货。存在质量问题不能修复而不予更换或退货,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或口头通知乙方,并向乙方提出索赔,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该货物合同价10%的违约金。如更换货物的,乙方更换货物的质保期应从该更换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重新计算。

3)乙方保证按照合同要求的交货时间交货,如有延误,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除非甲乙双方同意延迟交货外,否则乙方每延迟一周,按延迟交货的货款的5‰计算向甲方支付误期违约金,一周为七(7)天,不足一(1)周的按一(1)周计算。误期违约金额超过货物总价的5%,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如果延迟是由于不可抗力事件造成,到货时间可相应延长。

4) 不履行合同的违约索赔: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拒不履行合同或部分不履行合同,导致合同解除或部分解除的,乙方按解除部分合同金额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化工类物资按照出厂时注明的使用有效期或保质期限,交货时物资在使用有效期或保质期内仍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时间。(属化工类的物资适用)

6) 乙方履行其服务承诺。

9、 不可抗力
9.1 签约各方任何一方由于受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其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件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事件是指签约各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件,诸如战争、洪水、台风、地震等。

9.2 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报、传真或电传通知对方,并于事件发生后十四(14)天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一旦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一百二十(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10、 争端的解决

10.1 凡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友好协商后还不能解决,双方同意任何一方可以向甲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10.2 诉讼发生的费用除法院另有判决外均应由败诉方负担。

10.3 在法院审理期间,除提交法院审理的事项外,合同其他部份仍应继续履行。

11、 其他
11.1 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文件(包括补充协议、合同修改书等)均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其生效日期为双方均签字盖章之日期。合同生效日期以最后签字盖章日为准。

11.2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

11.3 乙方须与甲方签署《廉洁协议》。[《廉洁协议》的查询路径:广州地铁外网---招标投标---物资采购模块],可自行下载。

11.4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一份,甲方持有。


附件:采购清单(必须有交货时间和地点)


甲方: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附录:

附录1 履约保函格式

履约保函


(本文件作为合同格式文件,将在投标人中标后的项目实施过程中使用,投标人投标时不须提交,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如获中标,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按此要求办理。)



广州市轨道交通 号线( 至 段)--―――设备



签发日期:______________ 银行保函编号:

致: (买方名称)


号合同履约保证金

本保函作为贵方与 (以下简称卖方)于 年 月 日就 项目(以下简称项目)项下提供 货物(含服务,以下简称货物)签订的 号合同的履约保证金。

银行(以下简称银行)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具结保证本行、其继承人和受让人无追索地向贵方以 (货币名称)支付总额不超过 (货币数量),即相当于合同总价的 5 %。

并以此约定如下:

a. 卖方未能忠实地履行所有合同文件的规定和双方此后一致同意的修改、补充和变动,包括更换或修补贵方认为有缺陷的货物(以下简称违约),只要贵方确定,无论卖方有任何反对,本行将凭贵方的书面违约通知,立即按贵方提出的不超过上述累计总额的金额和按该通知中规定的方式付给贵方;

b. 本保证金项下的任何支付应为免税和净值,无论任何人以何种理由提出扣减现有或未来的税费、关税、费用或扣款,均不能从本保证金中扣除;

c. 本保函的规定构成本行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直接义务。今后任何对合同条款的修改、贵方在时间上的通融、其他宽容、让步或由贵方采取的除了本款以外都适用的可能免除本行责任的任何删除或其他行为,均不能解除或免除本行在本保证函项下的责任;

d. 本保函在出证行代表签字和加盖公章后生效,并在 年 月 日前(本合同规定的货物预验收完成前)完全有效。如需延长有效期,只须卖方在本保函到期前书面通知我行即可。

本保函的通知行为中国银行广州珠江支行。

出证行名称:

签字人姓名和职务(印刷字体):

签字:

公章:

附录2合同修改书范本
采购合同修改书
正本 2 份副本 1份
合同号
 
合同修改书编号
XXXX-01
合同名称
 
合同签订日期
 
合同生效日期
 
甲方
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
 
乙方
 
 
 


一: 经过甲乙双方平等协商一致,同意 (说明修改内容) 。
 
二:对项目执行时间表的修改      有 
 
三:对合同金额的修改     有√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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