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江苏省大中农场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实施的江苏省大中农场一分场粮食仓库工程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施工承包人。
二、盐城兴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江苏省大中农场一分场粮食仓库工程
(2)工程地点:江苏省大中农场一分场
(3)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约645㎡,总投资约100万元
(4)发包方式:包工包料
(5)质量标准:国家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6)工期要求:2012年9月20日前完成全部内容并通过竣工验收。
四、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招标范围如下:
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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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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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范 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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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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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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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大中农场一分场
粮食仓库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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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仓库土建、安装工程。具体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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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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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及要求
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且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企业。
2、项目负责人资质和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类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小型项目管理师执业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建工程,如发生投诉或反映,被反映人需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项目负责人***
3、本次招标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
六、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办法确定合格投标人,资格后审必须提供下列资料原件及复印件:(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4)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或小型项目管理师执业证书;(5)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6)授权委托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和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含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
七、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八、投标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办法:凡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施工能力并具备规定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参加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请各投标申请人于2012年3月
20日至2012年3月26日(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2时30分至6时到大丰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大丰市区幸福东路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经办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报名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人民银行核发的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九、投标申请人除不可抗力情况外,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招标投标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将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在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十、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招标人将拒绝投标报名。
十一、本工程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十二、联系方式***
(1)招标人:江苏省大中农场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方青 联系电话***
地址:***
(2)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兴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高 娟 联系电话***
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