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2.03.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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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2.03.27 |
地 区: | 青岛市 |
内 容: | 工程规模: 预计造价(万元): 280.00 |
关键词: | 工程招标 |
工程名称: 灵珠山北线污水管线修复完善工程 招标类型: 公开
工程类别: 工程结构: 其它
工程地址:***
工程规模: 预计造价(万元): 280.00
规划许可证号: 计划文号: 青开发改发【2012】42号
招标代理: 联系人(联系电话***
建设单位: 联系人(联系电话***
招标内容:
总投资额: 280 万元;
招标内容:新建DN400-600污水管线1500米(含过桥),现状检查井改造;现状管线清理;现状管线接口修复;珠宋路破路恢复等。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施工企业:具有市政工程总承包叁级资质及以上施工企业;
2、项目经理:资质为市政专业二级及以上的注册建造师;
3、注册地在青岛开发区以外的企业己办理入区信用证;
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同类工程界定
无。
其他说明
一、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并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招标图纸等相关资料,有意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的施工企业,请于 2012年3月21日09时至2012年3月27日16时到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专栏“招标文件发放”一栏下载与本工程相关的电子版招标文件及相关招标材料等。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
(1)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社保证明(网上打印或社保机构出具的证明原件);
(2)投标企业资质证书原件、营业执照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区外企业入区信用证原件;
(3)承担本工程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外地入青注册建造师还应提供“外地入青注册建造师备案证明”原件、社保证明(网上打印或社保机构出具的证明原件),区外企业项目经理已在《入区信用证》上登记;
(4)注册地在青岛市行政辖区以外的企业,应提供当地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上一年度市场行为、上两年度安全生产证明材料(证明一个月内有效);
(5)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6)投标企业注册地检察院预防犯罪处出具的行贿记录查询书(具体格式请到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专栏--文件下载”一栏下载,黄岛检察院预防犯罪处联系电话***
(7)投标保证金收据或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
注:以上资料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密封,开标时统一提报。
二、投标保证金交纳说明:本工程投标保证金 5.6 万元,各投标单位保证金必须在开标前到账,如未到账直接取消投标资格。(单位账户: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青岛市黄岛区行政审批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开户行:青岛银行井冈山路支行,账号:802370200170607,地址:***
联系电话***
三、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报名期限: 2012年03月21日09时 ---- 2012年03月27日16时